长春每年几月份供暖长春供暖相关条例有哪些

如题所述


大家都知道长春是一个经济繁荣发展的城市,而且位于我们国家的北方,所以冬季的话也是相对比较寒冷的,对于长春供暖的时点,相信很多朋友们也是比较关注的,建议大家可以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那么长春每年几月份供暖?长春供暖相关条例有哪些?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长春每年几月份供暖
长春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备受长春市民关注的《长春市城市供热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的起止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至4月6日,共计169天,比以前供暖时间多出两天。
长春供暖相关条例有哪些
第三十一条长春本市供热期为当年十月二十日零时至次年四月六日二十四时。鼓励供热经营企业提前供热、延期停热。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供热经营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第三十二条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非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温度由供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2、第十六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应当保证热源厂、热力站、中继泵站和供热管线的建设用地。
3、第十七条新建建筑配套的供热设施,需要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编制设计方案前,应当就建设项目供热条件征求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定供热方案,明确建设项目的供热方式及热源等。
关于长春供暖的问题,大家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了解一下具体的供暖时间,这样才能更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以上就是关于长春每年几月份供暖和长春供暖相关条例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供暖的相关知识,注意一下供暖的时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