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怎么贷

如题所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拓展资料:
1.贷款对象和条件
(1).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 至贷款时,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以上,连续缴存 6 个月以上;
(5). 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 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 30 %以上的首付款;
(7). 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2.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不高于 30 万元,最低不低于 1 万元贷款限额,且不高于所购商品房总价款或二手房评估价的 70% 。
3.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20 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 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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