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四川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哪些报考者可加分?

如题所述

2021下半年四川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政策性加分申报范围:
1、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
以上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续签合同的,任职不满服务期的,不另加分;续签合同满服务期且考核合格按规定加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同样执行“优秀士兵”加分政策);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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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5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第2个回答  2021-11-25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是没有加分这一个选项的一般来说的话可以进行定向招考比如说退伍军人或者是烈士子女的招聘等等。这些是可以进行定向招聘也就是说你说的加分。还有一种就是。大学里的招聘或者是人才引进你是博士或者是有突出的学科领袖或者是专业技能等等这些都是可以进行加分的但是这个不在。正常的考试范围之内,他们应该是直接进行面试。
第3个回答  2021-11-25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第4个回答  2021-11-25
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一般是没有加分这个项目,除非特殊情况,比如是退役军人,或者是烈士家属,还有就是自燃灾害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