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业水平考试?考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原则不包括:考试形式以笔试为主。

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原则包括:坚持素养立意,凸显育人导向;遵循课标要求,严格依标命题;规范命题管理,加强质量监测。学业水平,是指学生学习知识掌握的情况。从2004级普通高中学生起,山东省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不再进行毕业会考。

作为高中新课改试点省之一,山东省教育厅正式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

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每次开考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程(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

学业水平划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达到60%~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内地西藏中学学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内地插班学生、外国留学生可适当降低合格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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