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称号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军人的称号有:大元帅(部分国家设) 、元帅(部分国家设) 、军兵种主帅(苏联特有) 、五星上将/一级上将(部分国家设) 、四星上将(部分国家设) 、上将 、中将 、少将准将、大校(部分国家设) 、上校 、中校 、少校 、大尉(部分国家设) 、上尉 、中尉、 少尉、准尉、 军士长 、上士 、中士 、下士 、一等兵 、列兵。



军人荣誉称号奖励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由军委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扩展资料:


荣誉军人名称形成于解放战争时期,当时的晋冀鲁豫、晋察冀、华东、东北、中原、华北等人民解放军各部由于伤病残人员骤增,相继成立了人民解放军荣军管理委员会、荣军管理局(后改为荣誉军人总校)、荣誉军人教养院、荣军农场等荣誉军人管理以及疗养、学习机构,隶属军队管理。


荣军总校管理的荣军分为轻伤与重伤两类,轻伤的随军征战,重伤的安排在荣校留在原地继续学习和疗养,战争过后,各解放区相继成立省级荣誉军人管理局,归属省政府领导,原荣军总校荣誉军人由军队供给改为地方供给。


1952年开始,全国荣誉军人学校、荣誉军人教养院先后更名为革命残废军人学校、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


1958年革命残废军人学校停办,其管理机关——各省民政厅荣军总校取消并入各省民政厅优抚局。至今仅存荣誉军人医院、荣誉军人疗养院、荣军农场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