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允许土葬的地区有哪些

如题所述

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城市区划范围内的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从2010年1月1日起,商州区、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商南县殡仪车辆可当日往返地区的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在未实行火葬前,要统一规划,集中公墓安葬。同时,鼓励火葬区以外的公民死亡后也实行火葬。
商州行政区列为我市首批实行火葬区域,辖区内的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城区内的所有常、暂住人员死亡后必须实行火葬。
市、县区政府民政部门是殡葬监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县区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殡葬监管工作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推行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抓好环保葬(生态葬)试点工作。全市殡葬改革的重点在商州区,商州区应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率先推进市区殡葬改革。
1、实行火化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2、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边远高山等暂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允许土葬。
3、得看在什么地方,在不允许土葬的地方自然是违法,但是在允许土葬的地方自然不违法。
4、按土葬来说,一般有九个步骤:小殓,大殓,举哀,停柩,伴宿,吊孝,超度,出殡和下葬。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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