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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隔年作废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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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7-03-11
增值税普通发票隔年作废后,不能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补缺。原因:作废的税票必须在作废的本月月底前办理注销手续,而隔年作废,事实上税务机关已完成扣税,已增加了企业单位的一笔不应有的支出,隔年再作废已无意义。如果作,作废处理,就应该从应交税费账户中转出作损失处理:借记其他支出、贷记应交税费。
追答
这样处理,必然会引起应付税账户多出部分,下次开增值税票时,应少开转出的税额,来进行抵销。
纠正错误:下次在开销项税票时增开转出的相同金额。不是少开。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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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1
第一,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后隔月发现错误的不能按作废处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销;
第二,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重新开具正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金额与税额必须与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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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的
发票可以
冲红吗?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
增值税发票可以隔年
红冲,但是在六个月以内,不能超过认证期和冲红期,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隔年可以作废
重开吗
答:
只可以先开负数票进行冲销后,再重开,不能直接作废
。因为增值税普票没有认证期限的规定。(1)销货方发票未入账、购货方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即可;(2)销货方发票已入账、购货方发票未入账的,则必须收回原发票联,开具蓝字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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