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出去的活干活的受伤跟我有关系吗

如题所述

有关系。
活包出去工人受伤,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正常就是雇佣关系。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与诊疗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费用单据确定的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交通费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交通费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如果医嘱需要加强营养的,应补偿受害方营养费。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医嘱需要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应赔偿受害方残疾器具费。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的,伤残等级分1-10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多赔偿20年,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金相应减少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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