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的适合同,能否单独签约?会有什么弊端吗?

如题所述

独立签订试用期协议书,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书仅承诺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创立,该限期为劳动合同期限。与新员工立即签订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满足录取标准的;2)比较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导致巨大危害的,员工与此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确立劳务关系,对实现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导致严重影响,或是经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拒不纠正的。以诈骗、威逼方法或是趁人之危,使别人在违反真实性含意的情形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书的;6)被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要求:劳动合同书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确立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劳动合同书可以承诺试用期。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要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不动限期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员工只有承诺一次试用期。以实现一定工作目标为时间的劳务合同或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意三个月的,不可承诺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书仅承诺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创立,该限期为劳动合同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要求:员工在试用期的薪水不能少于本公司同样职位最少档薪水或是劳动者合同约定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少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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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5
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单位有何风险 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不知道如何约定试用期。其实,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劳动合同法》对单独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所谓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期限就等同于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可选择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则相当于订立了一份没有试用期的合同。
第2个回答  2022-06-15
员工试用期的合同是不能够单独签约的,这样子做的弊端在于会对员工的工资和工作没有保障。
第3个回答  2022-06-15
当然不可以,而且这样的单独签约行为是有一些危险的。可能不会得到相应的认可,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弊端就是,可能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且不算劳务合同,不能保障你的利益,可能会对你的利益造成损失。
第4个回答  2022-06-15
尽量不要单独签约;这样在以后出现问题的时候,用人单位会立马消费合同,没有证明人,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