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如题所述

办公电话:021-22050023;22050708(含传真) ;咨询电话:021-12333;上班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周未不对外)。地址:上海长宁区长宁路599号;
拓展资料:
一、 长宁区社保局简介
1、制定长宁区社保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拟订长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研究拟订长宁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促进辖区内就业工作。  
4、指导和协调长宁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5、依法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负责长宁区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医疗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7、负责有关行政复议事务办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等。
8、指导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辖范围:9个街道(华阳路街道、新华路街道、江苏路街道、天山路街道、周家桥街道、虹桥街道、仙霞新村街道、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1个镇(新泾镇)。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县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实施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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