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对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尚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聘用。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工作,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年龄要求: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岗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证。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