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者教唆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那么教唆者是教唆犯吗?

教唆犯不是共同犯罪里面的吗,不构成共同犯罪是不是就不存在教唆犯这一说法了?

教唆者可能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是指利用非正犯的人实施犯罪,将他人作为自己犯罪的工具。)
一个人是否成立间接正犯,看他是否对实行者具有支配力。
其中一种间接正犯对他人形成支配力的情形,就是利用无刑事责任年龄或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一般而言,精神病患者没有责任能力,便没有规范意识,所以,故意利用精神病患者犯罪,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构成教唆犯。不过,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则不构成间接正犯,而可能构成共同正犯、教唆犯。
利用未成年人的,不能一概认为只要是利用无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就是间接正犯,应当实质判断行为人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人有无支配力。如果被利用人已具有规范意识(能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独立作案的能力,在实质上已类似于成年人,此时行为人对其不具有支配力,则行为人不构成间接正犯,而构成教唆犯。
间接正犯也是共同犯罪。追问

为什么不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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