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没有结婚记录,去哪里办离婚证

如题所述

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你所说的“办离婚证”),并非在民政局,而是在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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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6
您结婚时是否领证?若领了,在哪领的证就到哪办离婚证。
您结婚时若没登记领证,属非法同居。不需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可双方协议解出非法婚姻。
若双方协商不妥,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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