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或区域性)畜牧兽医站的职能是什么?

如题所述

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六、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等。

扩展资料

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本情况

乡镇畜牧兽医站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作为畜牧兽医工作的最基层单位,肩负着畜牧业生产发展、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草原管理等职责,所有的畜牧兽医技术、政策、措施都需要通过乡镇畜牧兽医站落实到一家一户。

2011年国家体制改革后,丽江市永胜县仁和镇畜牧兽医站与林工站、农科站、水保站4家站所合并为仁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来4家单位的38个编制减少为33个,仁和镇畜牧兽医站是不再是独立的事业法人,接受县农业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原来编制12人,现在为10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镇畜牧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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