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是需要单独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十条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出示或者提交下列材料:
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扩展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完成了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后的编码规则: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
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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