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签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房屋买卖双方签的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双方签的合同有效。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商品房 买卖合同 无效的情形有: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 房地产开发 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
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主要是买受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不符合国家限购政策。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将拆迁安置房屋予以销售。
三、可以代签房产买卖合同吗
可以代签房产买卖合同,但代签人必须经过当事人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委托视为无权代理,需要通过本人追认。经委托和追认后,代签的责任归本人,没有经过委托、追认的,由代签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 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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