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自2019年1月1日实行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及税率发生了变化,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也发生了变化,不仅是每个工作人员所关心的问题,也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一、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超过85000元,没有上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最新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1、预扣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下的,预扣率为3%。
2、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预扣率为10%。
3、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预扣率为20%。
4、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至420000元的,预扣率为25%。
5、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至660000元的,预扣率为30%。
6、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至960000元的,预扣率为35%。
7、预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预扣率为45%。
三、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该方法适用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综上所述,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个税改革,执行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到45%的七级累进超额税率,根据不同的工资范围进行税率计算,每个人到手的工资总体来说增加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