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国家标准有哪些

如题所述

  在我们的家居生活当中,有很多的装饰品,也有诸多的装饰材料,就像油漆一类的,对人体都有很大的危害,不过还有许多环保型的材料,对于各种材料,都有不一样的标准,我们要清楚其国家标准。国家规定的标准都是在我们人体健康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的,因此我们务必要学习一下相对应的标准,这样才能方便大家使用。下面就来学习一下装饰材料的国家标准吧!




  装饰材料国家标准

  一、装饰装修材料名称:无机非金属材料

  1.1 有害物质检测:放射性核素

  1.2国家标准控制限量:

  对于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γ≤1.0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γ≤1.3时,为A类装修材料,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γ≤1.3时,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3和Iγ≤1.9时,为B类装修材料,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Iγ≤2.8时,为C类装修材料,只能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

  二、装饰装修材料名称:人造板及其制品

  2.1 有害物质检测:甲醛

  2.2 国家标准控制限量:

  对于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用穿孔萃取法进行测定,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9mg/100g时,为E1类装修材料,可直接用于室内;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30mg/100g时,为E2类装修材料,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

  对于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用干燥器法进行测定,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1.5mg/L时,为E1类装修材料,可直接用于室内;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5.0mg/L时,为E2类装修材料,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

  对于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用气候箱法进行测定时,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0.12mg/m3时,为E1类装修材料,可直接用于室内;用干燥器法进行测定时,当测得的人造板中甲醛含量≦1.5mg/L时,为E1类装修材料,可直接用于室内;




  三、装饰装修材料名称:溶剂型木器涂料

  3.1 有害物质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重金属(限色漆)

  3.2 国家标准控制限量:

  对于硝基类漆,国家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750g/L,苯≤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45%,重金属(限色漆)中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

  对于聚氨酯类漆,国家标准要求当光泽 (600)≥80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600g/L,当光泽(600)<80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700g/L ,苯≤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4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0.7%,重金属(限色漆)中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

  对于醇酸漆类,国家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550g/L,苯≤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10%,重金属(限色漆)中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




  装饰材料的标准记清楚以后,就要和具体的装饰材料进行比对,得出结论,如此才能帮助我们判定材料的好坏。倘若装饰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就说明该材料不仅质量过关,而且对人体没有什么伤害,这一类的材料国家质量检查过后都会有相应的标记,我们重点去看有无检验合格的标志即可,但是仍然会有人造假,所以我们应当清楚其标准,认真的去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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