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伤残鉴定还没做,我能辞职吗?厂里间叫去上班不想去上班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伤残鉴定还没做,我能辞职吗?厂里间叫去上班不想去上班

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在医疗期结束之后,员工是可以选择辞职的,并不影响员工领取相应工伤待遇。

员工工伤,选择辞职之后,在领取工伤待遇上需要和单位协商,以免对工伤鉴定结果下达之后造成员工领取待遇造成困难。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9-08
建议你先去上班,因为你的劳动能力鉴定还没下来,你的工伤待遇也无法要求,只要你的伤残等级出来了,你就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之前建议你本人去当地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咨询一下工伤待遇的计算方法,算出一个数来心里好有底,如果差距太大,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起申请,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工伤待遇,这样处理是最好的。当然,你也可以不去上班,等伤残鉴定出来再解决与单位之间的问题也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