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1、遵义市人事考试中心
法人代表:陈忠于
工作职能:
1、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要求承担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务工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承担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承担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经济资格专业技术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聘)干和人事干部培训的命题、评卷(省另指除外)及考务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助统计部门完成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承担省市统一组织的其他考试考务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2、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试工作站
法人代表:赵华
工作职能:
1.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申报审核工作(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职务)培训考评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55号)文件执行)。
2.根据审报情况制定当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技工考核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的原则实施。
4.组织试卷命题、制卷、阅卷、人员监考。
5.对考评合格人员制作技考鉴定申批表、培训合格文件、资格证书。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3、遵义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法人代表:待定
工作职能:
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发展等的管理服务工作。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分析、整理、储存、人才供求信息,为繁荣遵义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相关服务。
3.对非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开展的人力资源市场业务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
4.收集发布各类用工信息,组织举办各类招聘会和劳务输出。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和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
5.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信息服务、劳务派遣等工作;
6.指导协调县(区、市)人才市场的工作。
7.协调解决务人员发生的劳资矛盾,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8.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市场预测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法人代表:戴尚玉
工作职能: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组织、社会职业介绍组织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情况,监督实施地方劳动保障监察规则;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直属用人单位以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07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2357户,08年、09年3615户)、劳动用工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5、劳动争议仲裁院
法人代表:王健
工作职能:
负责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处理在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市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原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职责:处理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的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处理部队驻遵单位与其聘用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6、遵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待定
工作职能:
1.负责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流动人才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有效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
2.为促进人才智力开发和交流提供服务。负责了解全市人才现状,预测人才需求;促进人才智力开发与交流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引进人才提供服务。
3.对非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情况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
4.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推荐就业等人事服务。
5.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6.负责流动人才规划及有关政策的研究,探索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
7.组织开展市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8.负责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人才资质评价和推介工作。
9.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人才的评价推荐工作。
10.指导协调县(区、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
11.承办遵义市委、市政府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其它人才公共服务事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7、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
法人代表:唐伟生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法律法规;
2.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企业在岗职工工培训;
3.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
4.开展创业培训的教学和实习工作;
5.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离岗培训、任职培训和公务员专业技术培训;
6.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初聘培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培训;举办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离岗培训。
7.承担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8、遵义市就业局
法人代表:唐伟生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力就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全市劳动就业业务规划和工作制度。
2.拟定城乡劳动就业规划、开展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以及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3.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业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开展创业培训,推动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工作。
5.指导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完整。
7.负责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9、遵义市社会保障事业局
法人代表:江勇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社会保险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2.按照国家和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办理市本级统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市级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3.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的拨付工作。
4.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拟制和上报,会同相关部门征收、拨付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
5.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
6.推进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
7.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市公费医疗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受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
10.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10、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事务所
法人代表:谢红
工作职能:
负责受理全市伤、病残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开展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复查鉴定、安装辅助器具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旧伤复发确认、因果关系鉴定;负责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负责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基础上,组织医疗鉴定专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经过治疗后存在残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能力的伤、病残职工进行致残等级及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由专家小组提出鉴定意见;负责将专家鉴定意见报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
地址:遵义市广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