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应从年假中扣除?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是否应从带薪年假中扣除?比如,从某周的周四开始歇年假,假期5天,那么中间的这个周六日是算做年假,还是应从年假中扣除。另外再歇两天,也就是说要是连休的话一共是七天假期还是只能休五天?还请明白的朋友给解释解释,谢谢

广东胡律师:

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与带薪年假是两回事,带薪年假是相关法律给予劳动者在工作达到一定工龄后,额外给予的假期,满一年5天等。

带薪年假只限于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与国家法定假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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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2
应当自年假中扣除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2个回答  2009-04-02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3个回答  2009-04-02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4个回答  2009-04-04
不会,正常过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