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魂

有没有灵魂?如果有其存在形式是怎样的?现在有没有人专门研究这类问题,这属于哪个学科研究范畴

第六章 无我论

一般用到“灵魂”、“自我”、“个我”或梵文里的“神我”( Atman)(编者注: Atman其实只是“我”的意思,一般均译为“神我”,沿用已久,但是否与奥义书及吠檀多之哲学相符,甚可置疑。)这些字眼的时候,它们所提示的意义是:在人身中有一恒常不变、亘古长存的绝对实体。这实体就是那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背后不变的实质。照某些宗教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别的灵魂,这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人死后,它即永久地生活在地狱或天堂里,而它的命运则完全取决于它的创造主的裁判。依另一些宗教的说法,这灵魂可以历经多生,直到完全净化,最后乃与上帝或梵天或神我合一,因为当初它就是从这里面流出来的。这个人身中的灵魂或自我是思想者、感受者、一切善恶行为所得奖惩的领纳者,这种的观念叫做我见。

在人类的思想史中,佛教是独一无二不承认这灵魂、自我或神我的存在者。根据佛的教诫,我见是虚妄的邪信,与真实绝不相侔。它只能产生“我”、“我的”之类有害的思想、自私的欲望、贪求、执著、憎恨、嗔恚、贡高、我慢、自利主义,以及其它染污不净法等种种问题。它是世间一切纷扰的泉源:从个人间的冲突,以至国与国间的战争,莫不以此为根由。简言之,世间一切邪恶不善法,无一不可溯源到这一邪见。

人的心理上,有两种根深蒂固的意念:自卫与自存。为了自卫,人类创造了上帝,靠上帝得到保护、安全与依怙,就像小孩依赖父母一样。为了自存,人类想出了灵魂(神我)不灭的主意,俾得亘古长存。由于他的愚昧、懦弱、恐惧与贪婪,人类需要这两件东西来安慰自己。因此,他紧紧地、狂热地抓住它们。

佛的教诫不但不助长这愚昧、怯懦、恐惧与贪欲,反从釜底抽新将这些(劣根性)连根芟除,以使人类得到正觉为目的。根据佛教,上帝与灵魂的概念,是虚妄不实的。虽然神学是一项高度发展的理论,它们仍然只是极精微的前尘心影,不过穿上了深奥难懂的形上学以及哲学名词的外衣而已。这些意念之根深蒂固而为人类所亲所爱,使得人类不愿听闻、更不愿了解任何与之相违反的教诫。

佛对这点甚为熟知。事实上,他曾说过,他的教诫是反潮流的,是违反人类自私的欲念的。在他证正觉才四个星期的时候,他坐在一棵榕树底下,如是自思:“我已证入真理。此理艰深,难见难解,......惟智者能知之......为强烈的欲望所征服而为黑暗所包围的人,不能见此真理。这真理是反潮流的,崇高、深奥、微妙、难知。”

他心里这样想著,佛曾一度犹豫。如将他所证真理,解释与世人知悉,是否将徒劳无功?然后他将世间比作一座莲池:在莲池中,有些莲花还淹没在水底,有些已长到水面,有些则已透出水面而不为水所沾濡。同样的,在这世间也有各种根器不同的人。有些人会了解这真理的,佛这才决定说法。[注一]

无我论(或称灵魂非有论)是缘起论的推论,也是分析五蕴所得到的自然结果。[注二]

在前文讨论第一圣谛(苦谛)的时候,已说明所谓众生或个人是由五蕴综合而成。将五蕴予以分析审察,找不到在它们幕后另有一个可以称之为我、神我或自我的长住不变的实质。这是分析法,但用合成法的缘起论,也能得到同样的结果。根据缘起论,世间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的。每一件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的(由条件构成的)、相对的、互为依存的。这就是佛教的相对论。

在正式讨论无我的问题之前,对于缘起论应有一个简明的概念。这一项教义可用四句简短的公式来代表它: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注三]

在这缘起、相对、互存的原则下,整个生命的存在、持续,以迄寂灭,都在一条叫做缘起法则的公式里解释得十分周详。这法则共分十二部分:

一、因为无知,乃有种种意志的活动而成业(无明缘行)。
二、因为有种种意志的活动,乃有知觉的生起(行缘识)。
三、因为有知觉,乃有精神与肉体的现象产生(识缘名色)。
四、因为有了精神与肉体的现象发生,乃有六根的形成(名色缘六入)。
五、因为有六根,乃有(感官与心灵)对外境的接触(六入缘触)。
六、因为有(感官与心灵)对外境的接触,乃生起种种感受(触缘受)。
七、因为有种种感受,乃生起种种贪欲“渴(爱)”(受缘爱)。
八、因为有种种贪爱,乃产生执取不舍(爱缘取)。
九、因为有执取不舍,乃有存在(取缘有)。
十、因为有存在,乃有生命(有缘生)。
十一、因为有生命,乃有
十二、败坏、死亡、哀伤、痛苦等(生缘老病死忧悲苦恼)。

生命便像这样生起、存在、持续。假使我们将这公式的顺序倒过来,便得出如下的缘灭的逆定理:

(灭),因为意志活动止息,知觉也同时止息(行灭则识灭)......乃至因为生命的止息而一切败坏死亡哀伤等等一应俱灭。

于此应该明白熟知的是:这缘起法则的每一部分,一方面是由众多条件(缘)和合而生( conditioned缘生的),另一方面又同时构成其它部分生起的条件(condition-ing 缘起的)。[注四]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完全是相对的、互为依存的、互相联结的。没有一事一物是绝对独立的。所以,佛教不接受最初因,这在前文已讲过。缘起法则是一个首尾相接的环,而不是一条直线的链子。[注五]

自由意志的问题,在西方的思想界与哲学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根据缘起法,这问题在佛教哲学中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生起的。既然整个的存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缘和合的)、互为依存的,我们何能单独自由?意志与其他思想一样是缘生的。所谓“自由”,其本身就是相对的、缘生的。无论是肉体或精神方面,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互为依存的。自由意志的含义,是一个与任何条件及因果效应无关的意志。但是整个生存界都是有条件的(缘成的)、相对的、受因果律支配的。在这里面,如何可能产生一个意志,或任何一样事物,与条件及因果无关?此处所谓自由意志的观念,基本上仍与上帝、灵魂、正义、奖惩等观念相连结。不但所谓自由意志并不自由,甚至自由意志这一观念都不是无条件的。

根据缘起法则,也根据众生为五蕴和合而成的这一分析,在人身内或身外,有一常住不变的实质,名为神我、我、灵魂、自我、个我,这一观念,只能被认为是一种邪信、一种心造的影像。这就是佛教的无我论或称灵魂非有论。

为了避免混淆,于此必须申明,真理有两种:世俗的真理(俗谛)与最高的真理(真理)。[注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我、你、众生、个人等名词的时候,不能因为实无我及众生等而将上项名词视为妄语。这些名词在世俗共认的意义来说,也是真实的。但是,最高的真理,却是实际上并无我与众生。在《大乘庄严经论》里就说:“当知‘补特伽罗’只是假名安立(依世俗说,有所谓众生),并无实义。”[注七]

大小乘各宗派的共同特色,就是否定有不灭的神我。因此,就没有理由假定在这一点上完全一致的佛教传统,已经与佛的原始教诫有了偏差。[注八]

因此,最近有少数学者[注九],竟然违反佛教精神,妄图将“我”观念,私自输入到佛的教义之中,实在是奇怪之极。这些学者对于佛及其教义备极尊崇,仰佛教如泰山北斗。但是他们无法想像如佛这般头脑清晰、思虑精深的思想家,竟能将他们所热切需要的神我、自我予以否认。他们下意识地寻求佛陀的支应,以满足他们对永生的需要——当然不是个人的小我,而是大“我”的永生。

索性坦白地相信有神我、自我,甚至明白指摘佛不承认有神我自我为错误,都无所谓。可是应要将佛从来不曾接受过的的一种观念注入于佛教之中,那就不成了。这种观念在现存的原始佛典中,就我们所见,是不为佛所接受的。

相信有上帝与灵魂的宗教,并不以这两种观念为秘密。相反的,他们还经常不断地反覆宣扬它们,极尽辩才吹擂之能事。如果佛曾经接受这两种在一切宗教中极为重要的观念,他一定会公开宣布,如同他谈论其它事物一样,而不会将它们秘藏起来,以留待他圆寂二千五百年后的人来发现。

可是人们一想到佛教的无我,会将他们幻想的“我”毁灭,神经就紧张了起来。佛对这一点并不是不知道。

有一个比丘有一次问佛:“世尊!是否有人因为发现身内无有常住实性而遭受痛苦折磨呢?”

“有的,比丘!”佛答道。“有人执持这种见解:‘宇宙就是神我,我死后即将与之合一,常住不变,亘古永存。我将这样地存在,以迄永远。’当他听到如来及其弟子所弘传的教义,目的在摧毁一切臆见(戏论)......消灭“渴(爱)”,达到无著、寂灭、涅盘时,那人自忖:‘我要被消灭了,我要被毁掉了,我将不再存在。’于是他就哀伤、忧虑、焦急不安、椎胸痛哭而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比丘,因为身内找不到常住实体而为痛苦所折磨的人是有的。”[注十]

在别的经里,佛也说过:“比丘们啊!这个没有‘我’也没有‘我所’的意念,对于无识的凡夫是骇人的。”[注十一]

想在佛教中找出一个“我”来的人,是这样辩论的:“诚然,佛将众生分析为色受想行识,并说这五者中没有一样是‘我’。但是他并没有说除了五蕴之外,人身内或其他地方,就完全没有‘我’了。”

这种立论有两种站不住的理由:

第一:根据佛说,众生仅由五蕴和合而成。除此之外再无别物。没有一部经中,佛曾说众生身中除了五蕴尚有他物。

第二:佛曾在不只一部经中,毫不含糊地断然否认人身中或身外或在宇宙中之任何一处有神我、灵魂、自我、个我的存在。今试举例以明之:

在巴利文《法句经》中,有三首偈极关重要而为佛教之精义。这三首偈就是第二十章的第五、六、七等三偈(或全经中的第二七七、二七八、二七九等三偈)

第一、第二两偈中有道:

“一切有为的事物,都是无常的(诸行无常)。”以及“一切有为的事物,都是苦的(诸行皆苦)。”

第三偈却道:“一切法都是没有‘我’的(诸法无我)。”[注十二]

这里请特别注意,在第一、二偈中所使用的是“有为的事物(行)”一词,但在第三偈中则改用“法”字了。为什么第三偈不也和一、二偈一样地用“行”(有为的事物)而要用“法”字呢?整个的关键就在这里。

原来,行[注十三]的意思,就是五蕴与一切缘起、依存、相对的事物(精神的和肉体的都在内)。假如第三偈也说:“一切行(有为的事物)都是没有我的”,那末有人也许会想:虽然有为的事物中无我,但在有为的事物之外,五蕴之外,也许仍有一个“我”吧!就是为了避免这种误会,所以第三偈中才用了“法”字。

“法”字的意义比“行”字要广大得多。在佛教中,没有一个术语的涵义,比“法”字更广的了。它不仅包括有为的事物,也包括了无为的“绝对性”与涅盘。世出世间、善恶、有为无为、相对绝对,没有一样事物不包括在这一个“法”字中。因此,根据此一申义,“诸法无我”很显然的是说不仅五蕴之中无我,在五蕴之外或离开五蕴依然无我。[注十四]无论在人(补特伽罗)或法中,都没有我。大乘佛教的态度亦复如是。在这点上,与上座部一般无二。不仅强调法无我,也强调人无我。

在《中部经》中的《阿勒葛度帕玛经》Alagaddupama-sutta(译者注:约相当于汉译《中阿含》第二零零《阿梨吒经》里,佛向弟子们说:“比丘们啊!你们可以接受灵魂实有论,只要接受了这一理论,一切忧悲苦恼便不再生起。但是,比丘们啊!你们见到过这样的灵魂实有论吗?接受了它就可以使忧悲苦恼不再生起?”

“当然没有啰,世尊!”

“好极了,比丘们。比丘们啊!我也从未见过有这样的灵魂实有论,接受了它忧悲苦恼便不再生起。”[注十五]

如果曾经有过为佛所接受的灵魂实有论(有我论),他一定会在上节经文里予以阐释,因为他曾要比丘们接受不会产生痛苦的灵魂实有论。但在佛的看法,这样的灵魂实有论是没有的。任何的灵魂实有论,无论它是如何高深微妙,都是虚妄幻想,徒然制造各种问题,随之产生一连串的忧悲、苦恼、灾难、困扰等等。

在同一经中,佛接下去又说:“比丘们啊!我以及与我有关的任何事物(我所)既然确确实实是不可得的,所谓‘宇宙就是神我(灵魂);我死后就成为神我,常住不变,亘古长存,我将如是存在以迄永远’的臆见,岂不是十十足足的愚痴?”[注十六]

这里,佛清清楚楚的说出神我、灵魂、我实际上是不可得的。相信有这么一件东西,乃是再愚蠢不过的事。

想在佛教中找“我”的人,也举出若干例子。这些例子,先是他们把它翻译错了,之后又加以曲解。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法句经》第十二章第四节,也就是第一六零偈。他将原文的Atta hi attano natho先译成“‘我’是我的主宰”,然后又将偈文解释为大“我”是小我的主宰。

先说,这翻译根本不正确。此地的Atta并不是含有灵魂意义的“我”。在巴利文中,atta一字除了在少数情形下,特指哲学里的灵魂实有论(有我论)如前文所见者外,通常均用为反身或不定代名词。在《法句经》第十二章这句偈文里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它就是用反身或不定代名词。其意义是我自己、你自己、他自己、某人、某人自己等。[注十七]

其次, natho的意义,并不是“主宰”,而是依怙、支援、救助、保护。[注十八]因此,Atta hi attano natho的真正意义,是“人当自作依怙”或“人当自助(支援自己)”。这话与任何形而上的灵魂或“我”都不相干。它的意义很简单,只是:人应当依靠自己,不可依赖他人。如此而已。

另一个想将“我”的观念注入到佛教中的例子,就是《大般涅盘经》中被断章取义的名句Attadipa viharatha attasarana anannasarana。[注十九]这句子的字义是“以你自己作为你的岛屿(支应)而安住,以你自己作为你的依怙,而不以任何其它的人作为你的皈依处。”[注二十]那些想在佛教中见到“我”的人,却将attadipa和att-asarana 两字曲解为“以‘我’为明灯”,“以‘我’为皈依”。[注二十一]

我们将无法了解佛给阿难这项诰诫的全部意义及其重要性,除非我们将这些话的背景与上下文加以考虑。

佛那时正住在一处叫做竹芳邑的村子里,离他的圆寂(般涅盘)刚好三个月。当时他年已八十,正患重病,濒临死亡。但他认为如果不向那些他所深爱而亲近的弟子们宣布这一噩耗,遽尔死去,是不当的。因此,他鼓起勇气,决心忍受一切痛苦,克服他的疾病而复元了。但是他的健康仍然很差。他病愈之后,有一天坐在户外一处浓荫之下,他最忠勤的侍者阿难,来到他所爱的师尊身边坐了下来,就说:“世尊,我曾照顾世尊的健康,我曾为世尊侍疾。但是一看到世尊生病,我就觉得天昏地黑、神志不清了。我只有一个小小的安慰。我自思世尊在没有留下有关僧团的教诲之前,是不会逝世的。”

于是,佛充满了慈悲与人情,很温和地对他的忠心而深爱的侍者说:“阿难啊!僧团对我还有什么企求呢!我以将法(真理)不分显密统统教给了你们。关于真理,如来掌中并无隐秘。当然啰,阿难,如果有人认为他应当领导僧团,僧团应当依靠他,他自应留下遗教。可是如来并没有这种念头。那末,他为什么要为僧团留下遗命呢?我现在已经年老,阿难啊!都八十岁了!用旧了的车子,须靠修理方能继续使用。同样的,在我看来,如来的色身,也只有靠修理才能继续活下去。因此,阿难啊!应当以你们自己为岛屿(支应)而安住,以你们自己而不以任何他人作为你们的皈依;以法为你们的岛屿(支应),以法为你们的皈依,不以任何他物为你们的皈依处。”[注二十二]

佛向阿难说这些话的意向,是十分明显的。阿难本来非常忧郁。他认为他们大师死了,他们将全部变成孤单、无援、无所依怙。所以佛给他安慰、勇气与自信。告诉他们应该依靠自己,依靠他所传授的“法”,而不依靠任何他人或物。在这里提出一个形而上的神我、自我的问题,实在是太离谱了。

接著,佛还向阿难解释一个人应如何成为自己的岛屿或依怙,一个人应如何以“法”为自己的岛屿和依怙:要养成念念分明。对自己的色身、感觉、心王、心所的一切动态,时时刻刻无不了然洞照(四念处)。[注二十三]在此,佛也完全没有谈到神我或自我。

另外,还有一段想在佛教中觅神我的人所常常引用的资料。有一次,佛从波罗奈到优楼频螺去,在途中一座树林里的一棵树下安坐。那天,有三十个朋友,都是年轻的王子们,带著他们年轻的妻子,在这树林里野餐。有一个未婚的王子,带了一名妓女同来。当其他的人正在寻欢的时候,这妓女偷了些贵重的物品逃走了。王子们就在森林中找她,他们看见佛坐在树下,就问佛有没有见到一个女人。佛就问他们为了什么事儿。他们说明原委之后,佛就问他们:“年轻人啊!你们意下如何?寻找一个女人呢?还是寻找你们自己?那一样对你们更有利啊?”[注二十四]

这又是一个简单而自然的问题。硬要牵强附会的将形上的神我、自我等意念扯这门子官司里来,实在是说不通的。王子们答称还是寻找自己为妙。佛于是叫他们坐下,并为他们说法。在有案可稽的原文经典里,佛对他们所说法中,没有一个字涉及神我。

关于游方者婆嗟种问佛是否有神我,佛缄口不答一事,已有人写了许多文章。故事是这样的:

婆嗟种来到佛处,问道:

“可敬的乔答摩啊!神我是有的吗?”

佛缄口不答。

“那末,可敬的乔答摩,神我是没有的吗?”

佛还是缄口不答。婆嗟种就站起来走了。

这游方者走后,阿难问佛为什么不回答婆嗟种的问题。佛解释自己的立场说:

“阿难,游方者婆嗟种问我:‘有我吗?’如果我答:‘有的’,那末,阿难,我就与持常见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边了。

“同时,阿难,游方者问我:‘没有我吗?’如果我答:‘没有!’那我就跟持断见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边了。[注二十五]

“再说,阿难,婆嗟种问我:‘有我吗?’如果我答‘有的!’这答案与我所知‘一切法无我’[注二十六]符合吗?”

“当然不符啰!世尊。”

“还有,阿难,游方者问我:‘没有我吗?’如果我答:‘没有!’那将使得本来已经糊里糊涂的婆嗟种[注二十七]越搅越糊涂了。他就会这样想:以前我倒还有一个神我(我)[注二十八],而今却没有了。”[注二十九]

佛陀为什么保持缄默,现在该很明白了。但如我们将全部背景,和佛对付问题及问话人的态度,也考虑在内,就会更加明白。可惜这种态度完全为讨论这问题的人所忽略了。

佛并不是一座计算机,不管什么人问什么样的问题,他都会不加思索的答覆。他是一位很踏实的导师,充满了慈悲与智慧。他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智知识而答问,而是为了要帮助问话人走上正觉的道路,他和人讲话时,时刻不忘对方的水准、倾向、根器、性格以及了解某一问题的能力。[注三十]

根据佛说,对付问题有四种方式:(一)某些问题必须直截了当的回答;(二)某些问题须以分析的方法解答;(三)另有一些问题须以反问为答覆;(四)最后,有一类问题须予以搁置。[注三十一]

搁置一个问题有许多方法。其中有一个方法就是说出这问题是不可解答的。有好几次同一的婆嗟种来问佛世界是否有常的时候,佛就是这样告诉他的。[注三十二]他对羁舍子以及其他的人,也是这样答覆的。但是对于有无神我的问题,他可不能同样地答覆,因为他一直都在讨论与解释这问题。他不能说“有我”,因为它与他所知的一切法无我相违背。而他也不能说“没有我”,因为这将毫无必要、毫无意义地增加婆嗟种的困扰。婆嗟种早就承认[注三十三]他本来已经为一则类似的问题所困惑。他尚未到能了解“无我”的地步。因此,在这种特殊情形之下,保持缄默,将问题置之不答,就是最明智之举。

尤其不可忘怀的是:佛认识婆嗟种已有多时。这位好问的游方者来访问佛陀,这也并不是第一次。智悲双运的导师,曾为这困惑的求法人煞费心机,并对他表示深切的关怀。在巴利文原典中,多处都提到这位游方者婆嗟种。他常常去见佛陀以及佛弟子们,三番两次向他们提出同样的问题,显然为了这些问题而十分烦闷,几乎到了著魔的程度。[注三十四]佛的缄默,对婆嗟种的影响,似乎要比任何雄辩滔滔的答案为大。[注三十五]

有些人以为“我”就是一般所谓的“心”或知觉(识)。但是佛说,与其认心、思想(意)或知觉(识)为我,毋宁认色身为我,反倒好一点。因为色身比心识似乎较为坚实。心、意、识日夜迁流,远比色身的变化为速。[注三十六]

造成“我”的观念,是一种模模糊糊的“我存在”的感觉。这“我”的观念,并没有可以与之相应的实体。但能见到这一点,就是证入涅盘。这可不是一桩容易的事。在《杂部经》[注三十七]中,有一段差摩迦比丘与一群比丘谈论这一问题的会话,深能发人猛省。

这群比丘问差摩迦,他在五蕴中是否见到有“我”或任何与“我”有关的事物(我所)。差摩迦回说:“没有。”于是,那群比丘们就说,假如这样,他应当已经是一位离尘绝垢的阿罗汉了。可是,差摩迦自承虽然他在五蕴中求“我”与“我所”不可得,“但是我尚不是一位离尘绝垢的阿罗汉。同修们啊!关于五取蕴,我有一种‘我存在’的感觉,但我并不能了了分明的见到‘这就是我存在’。”接下去,差摩迦解释他所称为“我存在”的东西,是非色、非受、非想、非行、非识,亦非在五蕴之外的任何一物。但他对五蕴有一种“我存在”的感觉,却无法了了分明的见到“这就是‘我存在’。”[注三十八]

他说那就像是一朵花的香气,既不是花瓣香,也不是颜色香,也不是花粉香,而是花的香。

差摩迦进一步解释说,甚至已证初阶圣果的人,仍然保有“我存在”的感觉。但是后来他向前进步的时候,这种“我存在”的感觉就完全消失了。就像一件新洗的衣服上的化学药品气味,在箱子里放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消失一样。

这段议论对那群比丘们的作用之大、启发力之强,根据原典记载,他们所有的人,包括差摩迦自己在内,在议论完结之时,都成了离尘绝垢的阿罗汉,终于将“我存在”铲除了。

根据佛的教诲,执持“无我”的见解(断见)与执持“有我”的见解(常见)是同样错误的。因为两者都是桎梏,两者都是从“我存在”的妄见生起的。对于无我问题的正确立场,是不要执著任何意见或见地,应客观地、如实地去观察一切事物,不加以心意的造作。观察这所谓“我”和“众生”,只是精神与肉体的综合,在因果律的限制下,互为依存,刹那流变。在整个生存界内,绝无一物是恒常不变、亘古常新的。

当然,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没有神我、自我,受业报的又是谁呢?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佛本身更能解答这个问题了。有一个比丘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佛说:“我已经教过你了,比丘们啊!要在一切处、一切事、一切物中见缘起。”[注三十九]

佛所教的无我论、灵魂非有论或自我非有论,不应被视为消极的或断灭的。和涅盘一样,它是真理、实相;而实相绝不能是消极的。倒是妄信有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虚幻的我,才是消极的呢!无我的教诲,排除了妄信的黑暗,产生了智慧的光明。它不是消极的。无著说得好:“无我性乃是事实。”[注四十]

参考资料:http://sss2002.51.net/books/ftdqs/ftdqs-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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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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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你没有灵魂吗?
——神体是不灭的

有些人领略了一点科学知识,就认为科学统帅一切,科学触及不到的,就是不存在的。他们认为在理化王国里,无非是物质。在解剖人体时,无论在心脏里,在大脑中或无论什么部位,都解剖不出个灵魂来,由此可见——他们说——灵魂是没有的。
但是说看不见,就没有,这是一种“唯直观论”。心理学上说:人的感官所感知的(这还不是认识)不过是事物的现象;只有理智对已感知的材料进行分析思考,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许多看不见的东西由实践和推理证明,他们是绝对存在的。
无论什么样的无神论者,口说不信神、不信灵魂,但总承认人是有精神生活的。我们要问:这种精神生活是从哪里来的呢?比如:人会说话、会思维、会欣赏艺术、会创造文明、会计划未来、认识真、善、美,有善恶道德观念……这种能力不但在无生物里找不到,就是在人以外其他任何高等动物身上也找不到。这种力量与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物理化学力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不就很清楚地看出来,在人身上除物质之处,还有某种别的东西吗?
我们听见他们争论说: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或意识)是第二性的。又说,精神来自物质。这里我们分析一下,既然说有二性存在,也就等于说:物质与精神属于两个范畴,也就是说,物质以外,另有精神存在,精神不是物质。同时也应当说:物质生成的东西仍然是物质,而不是什么别的。氢和氧相遇,生成的是水,水也是物质。人造卫星,虽然进入了太空,但那也是运用了物理本身的性能。电子计算机纵然一秒计算几亿次,那也只是核子能。如果你说物质产生非物质的东西(精神),那不仅是违反科学的,而且自身也是矛盾的,可笑的。精神来自物质的说法显然是谬误的。
人和其它动物也有根本性的差别。一般人认为猴子是最聪明的,进化论者认为人和动物只有程度的差别,没有根本的差别。有人甚至说:“黑猩猩的智力大致和三岁和四岁的幼儿相等。”(见一本介绍北京动物园的小册子)说这话的人,大概忘记了普通常识,他们只是见到了猩猩灵敏的动作,如穿衣戴帽、拿壶斟茶等等(这些都是在模仿人的动作),而忘记了他家中的小孩能有的那些什么黑猩猩、白猩猩也做不来的行为。在《农村医生手册》里有一份儿童智力发育表,这里摘录几点,以资对照:
——新生儿两个月:“能微笑”。
——四个月:“能放声大笑”。
——九个月:“能了解成人的语言”,能有意识叫妈妈、爸爸,能复述成人的简单音节。
——一岁:“能用简单的词来表达意见”。如说:“再见。”
——一岁至一岁半:“有自己的主意,会用四五个字表达自己的意见”。
——一岁半至两岁,“能约束大小便”。
——二至三岁:“能拆叠纸张……认识画上的东西”,“能唱短歌,能和人交谈”。
——三至四岁:“能剪纸,能画简单的图形。”初步思考问题,能把字组成词,语言较有意义,好发问。
请聪明的先生们拿来和黑猩猩对比一下,上边列举幼儿的行为,有哪一样是黑猩猩能做到的呢?它们不但没有画过图、发过问、思考过问题,就是连二三个月婴儿的发笑它们也不曾有过。不到一岁的幼儿就已经喜欢穿花衣、爱美、喜欢别人夸奖,讨厌别人的斥责。他会装哭,会引逗人。十一个月,会拿他的玩具假装送给你,当你去拿时,他又把小手缩回来戏弄你,又报以得意的讪笑。你见过猩猩有这样的动作吗?哪里能说猩猩和三四岁的儿童相等?它们也并非缺乏相应的器官,它们本来有手可以写字画画,却从来也没有做过,他们有耳能听,有口能发音,但却没有真正的语言。而聋哑人可以用手势说话,没手的人可以用脚写字。这是什么问题呢?与动物之间的根本不同在哪里呢?
心理学家分析,归纳人和动物行动的性质不同,在于动物的行为是本能的,是无意识的,而人的行为(不是单纯的行动!)则是有意识的、自发的、自主的,他能控制物质、改造物质。很明显,这种能力是超物质的,那就是来自精神实体的,这个精神实体有个别称,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灵魂”。
当你否认人有灵魂时,这也正表现你是有灵魂的,因为无论是牛马或猿猴,既不会否认什么,也不会承认什么,因为“否认”或“承认”,都是理性行为,只有人才有这种理性行为。
你曾注意过你的“想象力”吗?我们的脑袋只有一个哈密瓜那么大,但是当我们合上眼睛默想的时候,那就到了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那里真正是海阔天空,任你驰骋,无半点阻碍。你可以想身边的东西,也可以一下子跑到万里之外的南极去巡礼;你可以想象微观世界的原子核电子,也可以想象宏观世界的银河星系,连整个宇宙都被囊括在我们小小的头颅中,我们通常说的“脑海”,就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雨果在《悲惨世界》里说:“世界有一种比海洋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内心的活动。”我们的头脑还能设想出来不存在的东西,可以构思计划未来的东西,可以将已知的东西离解后重新组合成新的东西……这就是那些发明家、建筑家、画家、小说家发明创造的源泉,是人类改造世界、改造社会秩序的原动力。但是改造的对象是物质世界,那么能改造世界的原动力自然就是非物质高于物质的人。谁能说我们的想像力这样伟大力量是物理化学的力呢?
人有灵魂最明显的证据表现在人的理智和意志上,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总起来说,就在于人是有理智的,而禽兽是无理智的;人是有自由意志的,而禽兽只是本能地为冲动所驱使。这里要插入一句:动物的生命活动,也不是单纯物理化学的力,而是较高的能力,我们称之为“觉魂”,但和灵魂有着本质的差别。人是有理智的,动物就没有,人能由已知推未知,能计划未来的事,动物就不能。特别是人具有抽象的能力,哲学上叫“抽绎作用”。说个简单的比方,人们说的“圆”和“方”就是抽象的概念,我们见到圆的方的东西,都是具体的物品,铜的、木的、泥的……但能把它们抽出一个共同点来,而去掉所有具体的材料,成为一个单纯的概念,这种概念只存在于人的悟性中,这种由具体而变成抽象的作用是纯粹的精神作用。这种精神作用,只能来自精神实体,那就是“灵魂”。你可以想一想,我们时常说到的什么智慧、能力、爱情、道德、罪恶……这一类的东西你看得见摸得着吗?这些就是抽象概念。
如果理性证明人有灵魂,你还觉不清楚的话,那么人的自由意志证明人是有灵魂的,则是十分清楚、完全确定的了。对于人的自由意志你可能在理论上说不明白,但是在实际上完全能掌握运用。我们前面说的一岁多幼儿能约束大小便,就是他在运用自由意志了,这就是自由意志的表现方式。再比如你什么时候吃饭,吃什么饭,什么时候睡觉,选择什么色的衣服,想到什么地方去,等等,你都任意选择,不像动物那样被动,完全受环境所驱使。圣奥斯定说:“决定做与决定不做,是同一个我。”自由意志表现的最清楚的,莫过于人能相反自己本性的倾向而行事。绝食的人,虽然有强烈的食欲牵引和饥饿之苦,而对摆在面前的食物,仍然毫不为动。(你见过牛、羊绝食吗?)高尚的道德志士,能战胜各种私欲诱惑,而洁身自好。连《淮南子》书中还提到:“节欲之本,在于反性”。更有那为真理正义而牺牲自己最宝贵生命的无数英烈都表现了坚强的意志,那种反乎本性的能力,超物质的力量,和事物的本性能力,(更不用说物理上的力学!)是完全不相称的,是绝对相反的,只有承认有灵魂,才会有合理的解释。
人有灵魂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就是每个人有一个统一的意识,哲学上称为“神我”。如果你感到这些名词不好理解,那就请你自己问问自己,你时时不断的说;我吃饭、我睡觉、我看、我听、我爱、我思想……究竟这个“我”在那儿?你解剖你的任何一部分,都解剖不出个“我”来。可是这个“我”却是全身的主人,“我”支配整个人的行为。生理学家说主管思想的是大脑,但是大脑也不能说是“我”,因为人的大脑是由一百多亿细胞组成的,它们之中并没有一个“领袖细胞”来指挥和协调大脑的行动。大脑至多可以说是身体的司令部,但那个“司令”在哪里呢?而这个“司令”(也就是那个“我”)看来他本身没有轻重大小,也没颜色形态,也没有驻扎某个定居点,因此哲学家称它为“神我”。人的一生经过婴儿期、儿童期、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有的细胞,经过新陈代谢,不知更换了多少次,但是“我”始终不变。这个无形的“神我”控制着有形的各个器官。也控制着心灵活动,正像一个人驾驶着一部汽车一样。如果不承认人有个无形的而具体的,单纯的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灵魂,则这些现象就无从解释了。只要你以真理为依归,只要你有勇气,你必然会追认这一古老的真理——人有灵魂。
我国古代庄子就曾指出:“百骸、九窍、六脏、赅而存焉。”但是指挥它们的是谁呢?他得出结论说:“其有真君存焉。”“真君”就是灵魂。
因为人具有理智的灵魂,才能掌握世界,改造世界,创造灿烂的文化,他用巧妙方法来种植庄稼,来捕获野兽,他建起了精确复杂的摩天高楼,几十万吨的大海轮,制造了精密仪器、汽车、飞机、电子计算机、宇宙火箭、人造卫星,因为人有理智,人类才能用语言、文字表达意见,聋哑人有手语,瞎子有盲文;人类对过去有回忆的历史,对未来有预计的蓝图(这些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这只是几个例子,别的你自己观察好了。
除此以外,还有许多证据,证明人有灵魂。
•人的道德观念和良心证明人是有灵魂的。谁都知道。人是有道德和良心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知道善当做,恶当戒。无论什么民族,无论什么时代,都讲良心和道德,就是无神论者不是也讲剥削穷人、欺负孤儿寡妇是罪恶吗?这种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你能说它是来自人身体的细胞吗?它和分子运动或血液循环,或人脑皮质的活动毫无关系。它是来自灵魂处的警钟,与物理无缘。我们钦佩一个人的伟大,钦佩他的高尚人格,绝不是尊敬佩服他那一百斤肉,而是敬佩他的高尚伟大的灵魂,你说不是吗?
•人有永福的愿望证明人有灵魂。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希望,而且人所要求的幸福越大越好,一直到圆满无缺。人也都想活得长久,到什么时候呢?——长生不死,万寿无疆。但这二者在现世是找不到的,俗话说:“欲壑难填”,你的幸福越提高,你的欲望也越大,人生的苦恼也有增无减,只有来世的永远幸福才是圆满的。这便是不死不灭的灵魂所享的天福。这种希求是合理的,出自人本性的。如果说人追求永远的幸福是虚妄,就整个否定了人性,人生就是漆黑一团,陷入混沌之中,什么也谈不上了。(千万别自暴自弃!)
•人类对灵魂的信念,证明了人有灵魂。古今中外普遍地坚信人有灵魂,《礼:郊特牲》上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所以要祭祖。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和思想家黄宗羲曾纠正旧医家的说法,“肾藏精与志,非也……神与意与志,皆魂之所为也……”昭昭灵灵者是魂;运动作为者,是魄……死而不亡。”(破邪论)。中国人的烧纸、送寒衣,是承认人的灵魂不死。古埃及人的木乃伊,更说明他们相信不死的灵魂将来和肉体复活起来。不但所有宗教教徒信有灵魂,就是自称不信神的人也隐隐约约地承认人有个灵魂,如他们说:“脏污的灵魂,触及人的灵魂”……又说心灵,灵明,建设人心,精神不死等等,那是指什么?难道是指人的骨骼和肌肉吗?人的这种灵魂不死的信念是不可能虚构的,如果在这上边错了,那人什么真理也不能认识了。
•许多大科学家都相信人有灵魂,更可以使你放心大胆地去信从。前面提到了许多有宗教信仰的科学家都相信有灵魂,近代著名的生理学家,英国的谢灵顿、德国的缪勒和费留格等,只承认动物的非随意动作是反射,而随意运动则是由灵魂主宰的。现代的脑神经生理解剖学的专家中,像澳大利亚的艾克尔司(J.Eccles)、英国的哲学家波普尔(K.Popper)都宣扬二元论,认为精神还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和物质不一样,认为精神或意识不能用物质来解释。前苏联的一个心理学家抱怨说:英美的心理学家越来越后退了,因为他们说,人的许多心理活动,没有灵魂便无法解释。
•善恶报应须要有个灵魂,俗语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欧阳修也说:“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此理之常也。”(《泷冈阡表》)。立功受赏,犯罪受罚,不但理所当然,也是制裁人行为的有效方法。你说国家法律给了人制裁,用不着死后再用赏罚了。请看以下事实:历史上有无数冤死的好人,又有许多作恶多端而寿终正寝,他们在哪里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俗话说:“好人不常寿,坏人活千年”。《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借小春之口说:“世上每每有许多好人倒得不到善终,那些坏人倒得好结果。”(第九十回)。而且世上的事如此颠倒,常使人抱怨上天不公,比如有人说:“清廉的命穷,贪图的运通,方正的行不动”(见薛论道《朝天子;不平》)。这可以说是普遍现象。又有人说:“越是高尚,就越不幸福”(契诃夫)。古语也说:“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你也许说:他们已名留千古,这就是赏报。可是那没留下名的又如何呢?所以吴渔山作诗说:“若非死后权衡在(赏罚),取义成仁枉圣贤”(冤枉了行善的)。比如像岳飞、文天祥等,为国家民族鞠躬尽瘁,最后落了个酷刑冤死,公理正义在那里去找呢?再有世间的赏罚,多有不称其功过,杀了一个人被判死刑,杀了一百个人的,也是一死了之。因此必须有赏罚公平合理的地方才能服人之心。而且为矫正人心,安定社会,讲来世的赏罚也是必要的。 否定人有灵魂,不但荒谬悖理,而且降低了人的身份与地位,毁灭了人的前途、理想和希望,丧失了道德标准,根除了社会秩序的基础,减弱了人类进步的动力,便人感到前途茫然,漆黑一团,失去了社会指南和奋斗目标。人既和猪狗一样,活个几十年,一死百了,那就吃点喝点,“今朝有酒今朝醉”,还干什么自找苦吃,去发展文化呢?现代社会的紊乱,不能不说是自私自立,损人利已的“享乐主义”造成的,而享乐主义又是否认或漠视灵魂存在的结果。
不!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于物质,高于物质不死不灭的灵魂。因此每个人都有着无限远大的理想和希望,纵使到人被人遗弃的地步,到了年老体衰或绝症不治的地步,还是有所作为,还是有奋斗目标,还是有光明前途等待着我们。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而且每个行为都有它永久的价值!
最后我们引证一位对“北京猿人”颇有研究的古生物学专家、天主教神父德日进对世界进化的最终目标的言论。他说:“一种在完全的死亡上断然停止的进化,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完全的死亡并不存在。进化要求精灵不死。人类的前进,只能通过爱情而终止于天主。”(见他著的《地质学概论》)
第2个回答  2009-03-17
首先应清楚认识灵魂是什么?如果认为灵魂是非物质形态的万能之灵,那是不存在的,就是说这个灵不是任何物质而又万能,那就等于没有。如果说灵也是物质的东西,如是一种看不见的气或者其它不易看到的物质,这是可能存在的,但不相信其灵魂是万能的,但有一定能量吧。仅管此物质灵魂有可能存在,但至今未有一人确切真实,并让人相信他见到或掌握住了一个灵魂。这应属心理物理和神经综合学科研究的对象吧。
第3个回答  2009-03-17
基本上算是神学和神秘学的范畴
第4个回答  2009-03-17
一个活人是有两部分组成的,身体和灵魂。

身体是可见的,可摸的。
灵魂是肉眼不可见的,但却主导人的一切。

比如我们通常说,一个人他死了,其实就是他的灵魂离开他的身体了。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也就是说身体本身是死的,有灵魂的时候,他才是一个“活人”。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魂(灵),不是身体。

另外,灵还有特点是,是永恒的、不灭的、非物质的、是有道德的、确实存在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