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思想:
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
他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了还有余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从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修养,所以孔子强调学校教育必须将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2、学习方法:
学生要有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要谦虚好学、时常复习学过的知识,以便“温故而知新”、新知识引申拓宽、深入,“举一而反三”。
扩展资料:
孔子教书育人:
政治上的不得意,使孔子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教育事业上。孔子曾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入东周向老子请教。最终返回鲁国,专心执教。
孔子打破了教育垄断,开创了私学先驱,弟子多达三千人,其中“七十二贤士”,便是著名的七十二贤士。七十二人中有很多为各国高官栋梁,又为儒家学派延续了辉煌。
人物简介: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祖籍宋国栗邑(今河南夏邑),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孔子
首先孔子的价值不是在与教育而是在于治理国家, 他系统的阐述了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方法和矛盾所在,深入的解读社会根本问题所在,立论的高度是远远在教育和学习之上的。比如这一篇文章就论述了这个问题。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面对“贫富”的“不相”之谋
详解:上面两章都说到面对“贫富”的“不相”问题,不过都是从“安贫”而“乐道”这个角度说的。但并不是说贫穷就是好的,富就是不好的。“贫富”都是“相”,对于行“圣人之道”的君子来说,对于“贫富”只存在一个如何面对的问题,而不存在好和不好的问题。“贫”和“富”,都不影响行“圣人之道”,“圣人之道”是大道,不是某类人的专利,无论穷人还是富人,一律平等,没有哪类人有优先权。
“贫”和“富”,在任何现实社会中都会存在的,而且关系到每一个人,特别在财富分配不公的社会,这问题就更加突出。但这里相应的理解,不能光局限在财富上,例如学识上也有“贫富”问题,权力、权利分配上同样有类似的问题。任何一个现实的人构成的现实中的社会,都不可能在所有方面绝对的平等,只要不平等,必然面临着“贫富”问题,无论是在财富、学识,还是权力、权利等方面,这个问题都是无可逃避的。
但这一章,自古以来都把其中的“难”当成二声平声,相应的断句其实就成了“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例如,朱熹等人就是这样把“难”当成“难易”的“难”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贫穷而不怨恨是困难的,富贵而不骄横是容易的。”而如果这是人之常情,那这话就成了废话,但事实上,这样的解释连废话都算不上,只能是假话。自古以来的现实往往是穷人经常乐呵呵,富人却骄横无理,要把穷人赶尽杀绝。这章,自古以来的断句、解释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断句应该是“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还是先从“怨”说起,程度浅的“埋怨”、程度深的“怨恨”,被“怨”的就成了“仇人”了。这个“怨”,在古代就包含了“埋怨、怨恨、仇人”等意思。这里的关键在于“难”,不是二声平声,而“易”也不是“容易”的意思。因“怨”就会生“难”。何谓“难”?“难”,四声去声,是“敌对、造反、灾难”的意思。因“怨”而有“仇”而“敌对”甚至“造反”,这不是“灾难”是什么?
“骄”,本义是“健壮”的意思。富人,自以为“健壮”,因此“骄傲”进而“傲慢”甚至“骄横”最后达到“强烈”的程度。这个“骄”,在古代就包含了“健壮、骄傲、傲慢、骄横、强烈”等意思。“易”,不是“容易”的意思,其本义是“赐给”的意思。
富人,自以为自己的“富”是上天“赐给”的或者是自己的天赋、努力“交换”来的,因而产生“轻视、怠慢”,最终对立在社会上“蔓延”。“赐给、交换、轻视、怠慢、蔓延”,都包含在“易”里。
君子行“圣人之道”,就是要把“人不知”的世界变成“人不愠”的世界。而“人不愠”的前提是“人不相”,在具体的社会存在中,包括财富、学识、权力、权利等方面的广义“贫富”,是社会中最大的“相”。而这个贫富之“相”在任何“人不知”的社会中,都体现为“贫而怨难;富而骄易。”君子行“圣人之道”,把“人不知”的世界变成“人不愠”的世界,首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把这个“贫富”之“相”“不相”之,要让“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这,就是面对“贫富”的“不相”之谋。
要让“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不是让一个权威、教主等发一个倡议或来一段布道就可以完成的,更不是用强制或诱惑的手段把人改造成具有“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思想的新人来掩盖现实无法掩盖的“贫富”之“相”。而是在“贫富”存在的现实中,用各种现实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手段来实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不相”。
对于《论语》、对于儒家来说,“不相”是“人不知”到“人不愠”的中间环节也是必经之路。“不相”是“相而不相”,不以“相”相之。首先不能否认“相”的存在,正因为有“相”的存在,才需要“不相”。例如,对于“贫富”之相来说,其存在是客观的,否认这种存在只能是掩耳盗铃、睁眼说瞎话,而是严重地“相”了。真正的“不相”,就是直面这“贫富”之相的存在,用在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不以“贫富”之相相之,进而对“贫富”之相“不相”之。
何谓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上对“贫富”的“不相”?就是采取公平、一视同仁之谋,“贫”或“富”都不是偏袒的理由。而“贫”或“富”之间也要“不相”,也要相互平等视之。
对“为富不仁”的就要坚决打击,因为“为富不仁”者以“富”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富”者之相给去了;对“贫而自贱”者要“富之贵之”,因为“贫而自贱”者以“贫”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贫”者之相给去了;对“挟贫而贼”的坚决打击,因为“挟贫而贼”者以“贫”为相,所以就要对之“不相”,将其“贫”者之相给去了。
必须再次说明的,这里的“贫富”,不单单指财富上的,例如权力上的“贫富”,就有所谓的“官民”之别,政治地位的“贫富”就有所谓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分。必须在广义的“贫富”上最终成就“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的“不相”,才能真正地“不相”。否则只能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换汤不换药而矣。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广,《论语》中有大量的章节涉及这个问题,将陆续展开讨论。
详解:上一章说明了必须通过对“贫富”的“不相”,达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这样一个“人不相”的社会。所谓“人不相”,就是“人不知”到“人不愠”的中间环节和必经过程,就是社会中各种阶级、阶层等“相”都能平等地存在,不会出现某种类型的“相”以其“相”为相,从而一“相”独大,凌驾于其他各“相”之上。一旦出现一“相”独大,以“相”为相的,就要对之“不相”,回复到“人不相”的众相平等。而只有“不相”,才能“不同”;只有能同时容纳各种的“不同”,才能成就其“大”,才能有所谓的“大同”。但这种“人不相”的社会只是一个中间环节,行“圣人之道”,最终要实现的是“人不愠”的大同。
正因为这样,所以接着就有了这一章。子贡,孔子的学生,以为“人不相”就是最高的境界,所以问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就是“人不相”的社这个“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就是上一章所说的“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也会状态。但孔子给予的回答是:“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也就是说,这种“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人不相”社会是可以的,已经不错了,但还不是最理想的状态,对于儒家来说,最理想的社会就是“贫而乐,富而好礼”的“人不愠”的大同社会。
由于受通常观念的干扰,一般人都习惯于只在财富的角度使用“贫富”,但在上一章的解释里已经反复强调,《论语》里的“贫富”不单单指财富方面,只要人与人之间能产生差异的地方,无论是学识、智力、财富,还是政治地位、社会角色等等,都会出现“贫富”。而“人不愠”的大同社会并不是要消灭一切差异的绝对平均的社会,因为这种可能性根本不存在。人与人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探讨在一切方面绝对平均的社会,只能是乌托邦,毫无意义。而儒家最高明的地方就在于,根本不去假设这种毫无意义的社会存在,而是在承认人与人差异的必然性前提下,探讨可能出现的理想社会,其结论就是“人不愠”的大同社会。
用“贫富”对社会形态进行分类,就可以得出三种基本的社会形态:
“贫而谄,富而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贫而乐,富而好礼”
分别对应着“人不知”、“人不相”、“人不愠”的社会。而行“圣人之道”,就是要把“人不知”的社会,通过“人不相”的中间环节,最终达到“人不愠”的大同社会。《论语》对社会形态的总体把握,是十分清楚的,只是自古以来,腐儒被劣识所困,而无知之辈被妖人蛊惑,胡诌什么“打倒孔家店”的昏话。这种人,连孔子、《论语》、儒家究竟说了些什么都没搞明白,就唾天以自污,岂能不千古遗臭?
“谄”就是“奉承”,不光指语言,还包括一切行为。为什么要“奉承”?就因为是弱者而有所求。在“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社会,这种“贫而谄”无所不在。例如,下级和上级,打工和老板,卖主和买主,粉丝对偶像,小国对大国等等。至于“富而骄”就更不用说了,“骄”,因强大而骄横。像美国,就是国家“富而骄”的典型;至于人的例子,随处可见。
“贫而谄”不得,最终就会“贫而怨难”,因“怨”有“仇”而“敌对”甚至“造反”,但“造反”成功的马上又成为“富而骄”,又有新的“贫而谄”,结果不断循环,都逃不出这个“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社会。
《论语》、儒家看穿了这个“贫而谄,富而骄”的恶性循环,知道在这里打圈圈是没用的,而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办法,只有通过“人不相”而达到“人不愠”,最终摆脱“贫而谄,富而骄”的“人不知”的恶性循环。要实现这个打破,首先就要实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人不相”,为此,就必须要实现对“贫富”之相的“不相”,达到“人不相”。
为什么实现对“贫富”之相的“不相”,就能实现“人不相”?是因为只要存在人与人的地方,就必然会出现各种方面的“贫富”之相,消灭这种“贫富”之相、将之抹平是不可能的,唯一办法就是使之“不相”,使得各种“贫富”之相能平等地存在,实现其“不同”,容纳各种“不同”而成其大,最终成就其“大同”。儒家、《论语》认为,这种“大同社会”的实现是当下的,是可以现世实现的,这种看法是由儒家的入世以及现世精神所决定的。
“贫而乐,富而好礼”,乐读yue,歌舞升平,连“贫”者弱者都能歌舞升平,而只有“不愠”才可能歌舞升平,连“贫”者都能“不愠”,这才是真正的“人不愠”,这才是“大同”。这里,“礼乐”并举,并不是说“礼”归富者,“乐”归贫者,而是“互文”的修辞手法,无论贫富,都“乐”且好“礼”。为什么“礼乐”并举?“乐”是指个体的,“礼”是人与人之间的,人人歌舞升平,相互又以礼相待,这才可能“人不愠”。另外,人人歌舞升平,还指代人人有好的修养,都是具有高度修养的君子。所谓“修身、齐家、平天下”,其人身不修,又何来“人不愠”的大同“天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