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多年后,老家的叔叔竟然要来分遗产,法院咋还支持他?

如题所述

法院支持叔叔分遗产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种是被继承人去世前立了遗嘱;另一种是发生了转继承的情况。

一、父亲去世前可能立了遗嘱,所以法院才会支持叔叔分遗产

父亲去世多年后,远在老家的叔叔竟然找上门来要分父亲留下的房产。侄子认为父亲去世留下的房产是父亲和母亲共同打拼下来的,理应留给母亲养老用,叔叔没有为这个房子付出过什么就不应该分房子。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办理。这种情况可能是父亲去世前曾立下过遗嘱,并在遗嘱中表明房子有叔叔的一部分,法院按照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当然就会支持叔叔。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将个人财产立遗嘱,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如果本案中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叔叔只能分到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部分,另一部分由被继承人的妻子继承。在遗嘱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将房产分给儿子,儿子就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

这种被继承人立遗嘱把房子分给兄弟的情况比较少,一般都会留给子女。本案中叔叔如果是按照遗嘱分配才来争遗产的,还有情可原,但如果是下面这种情况,估计连亲戚都做不成了。

二、父亲留下的遗产发生转继承的情况,所以叔叔理应分到遗产

本案中父亲去世多年后,远在老家的叔叔登门分遗产,告上法庭叔叔却获得了支持,其中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发生了转继承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位有两层,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根据法律依据,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当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时,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叔叔在顺位继承人中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里只有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了,叔叔才会有继承的资格,也就是说侄子的奶奶或爷爷是在其父亲去世之后没有的。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妻子理应占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由儿子和父母继承。如果父母只剩下一人,那么儿子和被继承人的父母各占四分之一。

当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后,其名下四分之一的遗产就转继承到了被继承人父母的子女名下,所以被继承人的兄弟就有了继承的权利。

此案中叔叔可能是被继承人唯一的兄弟姊妹,其父母继承的财产理应由叔叔继承。如果房子总价值100万,叔叔大概可以分到12万左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以下五种情况的,会丧失继承权。这五种情况分别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或篡改遗嘱的或用威胁等手段逼迫被继承人立遗嘱的。

如果叔叔没有以上五种情况存在,叔叔理应获得属于他的那份遗产,所以法院才会支持叔叔。不过叔叔虽然得到了遗产,却失去了一份亲情。

综上所述

父亲去世多年后,老家的叔叔竟然要分遗产,法院却支持了叔叔,这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两点,分别是被继承人死前曾立下过遗嘱和发生了转继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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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18

张小三懂点法律,在网上查询以后也知道,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面也没有兄弟姐妹呀,为什么自己的叔叔张老四就来分父亲辛辛苦苦一辈子挣钱攒着房子呢?这就要看张小三这个家里的这个特殊情况了。

张老三突发疾病去世,遗产由四人继承

张小三的父亲张老三自幼离家出来闯荡。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挣得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三和妻子的名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达到退休年龄的张老三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突发疾病去世。一直没有什么准备的张老三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那么,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来确认继承了。

这个时候,张老三的父母,也就是张小三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另外张小三的母亲也在,那么张老三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就是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妈妈和张小三一共4个人。

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4个人可以平分这处遗产。但是由于房产是张老三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所以首先由张小三的母亲分掉1/2,其余的1/2四个人才能均分,每个人分1/8。也就是说,张小三和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各占1/8,张小三的母亲占5/8的份额。

不过,一家人对此都没有怎么在乎,都觉得张老三的遗产,自然是由张老三的妻儿来继承的,尤其是张小三觉得应该留给自己的母亲养老。张小三的爷爷、奶奶也不来主张这一份权利,因此房子也就一直挂在张老三和妻子的名下。

张小三的爷爷、奶奶相继因病去世,叔叔来分遗产,是合法的

两年后,张小三的爷爷、奶奶相继因病去世,依然没有留下什么遗嘱。这时张小三的叔叔张老四出来了,要求分割该处房屋。自然,还是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张小三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由第1顺位继承人,即两个儿子张老三和张老四继承。

但是张老三早就去世了,他应得的份额由张小三代位继承。张小三和张老四各得50%的份额。那么,由于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各占房产的1/8。也就是说两个人加起来占到了1/4,而这个时候继承的话,张小三和张老四也就各得1/8了。

由此,关于张老三的这处房产,最终张老三的妻子可以分得5/8,张小三可以得到两个1/8,加起来就是1/4,而张老四的可得1/8。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价值100万元的话,张老四可以分得12.5万元。

这也就是为什么死者的兄弟姐妹也可以分得遗产的原因所在了。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自己的财产,尽量早些立下遗嘱,免得自己的后代在分割遗产的时候起争执,尤其是产生像本案这种特别极其特殊的情况。

第2个回答  2022-04-18
在这遗产当中有爷爷奶奶的份,自然叔叔也是有一定的继承权的,法院会根据事实来给出判断,这是绝对公平的。
第3个回答  2022-04-18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老家的叔叔是有资格继承财产的,而且也是非常合理的,法院才会给予支持。
第4个回答  2022-04-18
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这个房子也可以由你的爷爷奶奶来继承,当你爷爷奶奶去世之后,房子也是属于爷爷奶奶的遗产,所以叔叔也是可以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