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

租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




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中介收费标准,以下仅供参考。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也有房东与中介商谈后,将房租提高,以免去房东的中介费。北京、广州、深圳的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1·首先要沟通,从一个人说话的字里行间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性情,如果言辞果断且逻辑清晰的话,就说明这个人是个厉害角色,对于定好的事情想要推翻的话可能需要一番周折,弄不好交易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对于这样的人砍价要慎重。如果一个人言辞上温柔婉转的话就说明这个人好说话,只要引导合理的话一般都不会有太大问题。

2·验房时找缺点,对于屋子里的设施可以提出软性要求。例如床垫是比较硬的那一种,睡觉时会不舒服,可以要求更换或者从中介费或者房租上予以优惠。例如厨房,如果没有灶具的话是否可以安装上一个呢?因为不能总是用电做饭,这样也浪费电啊,这也是可以砍价的理由。所以验房时仔细观察生活设施的缺点,好提软性要求继而降低中介费或者减免,由房东自己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24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要明确中介公司服务佣金由谁支付,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退还;

(2)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退还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3)违约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时间等;

(4)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室内配套家用电器的详细名目列出,并注明新旧状态,还有水、电、煤气的表数记清,以防日后因此类事情产生矛盾。

总之,以上四点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因此,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权利、义务仔细分清,避免日后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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