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附条文说明)

如题所述

中国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是一部旨在提升社会环境对各类行动障碍者友好度的重要法规。自2012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导,结合国际标准和实践经验,涵盖城市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对3.7.3(3、5)等5条内容进行强制执行,废止了JGJ 50-2001,并由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住建部负责解释强制条文。

该规范以确保所有人的生活便利和安全为目标,规定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标准。例如,盲文标识用于提供信息,过街音响辅助行动,公共交通的语音提示站台,以及信息无障碍,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地获取和使用信息。低处服务设施便于行动不便者使用,母婴室则为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提供方便。规范还详细规定了缘石坡道、盲道、出入口、坡道坡度、轮椅通道和门的设计要求,强调了地面坡度、宽度、高度、材料和扶手等关键元素。

无障碍出入口要求平台深度至少1.50米,门厅门扇间距不小于1.50米,且上方设有雨棚。轮椅坡道和平坡坡度严格限定,确保轮椅用户的安全。无障碍通道和门的设计注重通行顺畅,门扇留有空间便于轮椅进出,且通道内设有轮椅坡道。楼梯和台阶需有明确的宽度和高度限制,防滑且有明确的提示盲道。

电梯、升降平台和扶手的设计则充分考虑了行动不便者的使用需求,包括尺寸、安全防护和防滑设施。公共厕所和无障碍住房等设施都需满足特定的无障碍标准,如门宽、通道宽度、扶手高度以及紧急呼叫按钮的设置。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横道和公共交通设施等均按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确保通行畅通。

无障碍设计不仅仅是为残疾人,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共享空间,如儿童活动场、绿地、公共建筑等,都需要充分考虑无障碍需求。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和商业等建筑领域都对无障碍设施有明确的要求,如教育建筑的教室、医院的电梯和洗手间、商场的购物通道等。

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无障碍设施的融入也显得尤为重要,既要尊重传统,又要兼顾现代需求。通过附录A和B的无障碍标志和设施标志牌,以及详细的用词说明,规范了无障碍设计的执行和理解。

总之,《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是一部全面、细致的法规,旨在创建一个更加包容、无障碍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自如地生活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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