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留杭过年补贴政策最新

如题所述

杭州市政府于12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以及“十送”关爱行动的相关情况。作为该行动的一部分,杭州市决定在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1月27日)向留杭的非浙江户籍员工发放电子消费券。每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将获得价值600元的电子消费券,分为12张,每张50元,消费满100元可以使用一张。
关于申领电子消费券的条件,首先,申领对象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户籍非浙江户籍的员工,包括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并承诺在指定期间留杭。其次,申领者需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1. 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的职工(仅限养老险或医保任一险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
2. 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3. 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 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需要注意的是,申领者必须在2022年12月有社保参保记录。对于特殊情况,例如补缴社保的员工、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伤参保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员工,都有特定的申领要求。
电子消费券的申领流程如下:
- 对于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
- 对于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人可以通过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进行申报。
申报成功后,审核通过的用户将在1月19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支付宝”APP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0日,支持杭州行政区划内所有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
此外,杭州市还为使用完所有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举办了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赢取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如果员工在春节期间离杭,可以主动通过“支付宝”APP退款。若发现有欺诈行为,将取消发放资格,并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记入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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