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其永久禁业的主要原因是:
1.杀鸡儆猴的目的已经达到,永久禁业的话反而可能引起反效果;
2.虽然只是5年禁业,但是有这样的“案底”,对于被惩处者来说,其实和终身禁业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为什么说永久禁业可能引起反效果?首先我们要知道,之所以要惩处这72名房产经纪人,是因为他们违反行业准则,私自接单、乱收费、加收费,从而实现敛财的目的,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要说是违法犯罪的话,证据又不足,顶多说是打了擦边球。
所以才是由行业内部给予惩处。
而之所以给予5年禁业惩处,而非终身禁业惩处,是因为惩处的目的在于杀鸡儆猴,而非刻意打击报复。只禁业5年的言外之意就是:“给你们留点念想,只禁你们5年,识相的话就别搞事情,5年以后还是朋友,但要不识相?那咱们就走着瞧。”
我国有句老话,“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意思是凡事不能做得太绝,否则就是自找麻烦。
之所以只禁业5年,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典型的“大棒+小米”,一方面给他当头一棒,给予充分的警告,一方面又给颗糖吃,哄着他。
这样一来,被惩处者破罐子破摔、铤而走险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5年禁业的惩处力度有多强?很多人觉得5年禁业不痛不痒,那是站在旁人角度而言,实际上,站在被惩处者的角度,5年禁业的惩处力度是非常强硬的。
首先,5年禁业期限内,他不敢去“另辟蹊径”整别的幺蛾子,否则,永久禁业还只是其次,关键是有可能会被检控送监。
其次,顶着个“黑名单”头衔,去哪儿找工作都得碰钉子。
然后,业内同事都对其如避瘟神,甚至都害怕被人拍到和他单独在一起的照片,否则可能会被给小鞋穿。
最后,等禁业期满,那时肯定已经和市场脱节了,再加上顶着个黑名单,到时他还怎么在这行混?只能改行。
对这些房产经纪人处以禁业5年的惩处,其意义就在于,虽然明面上给了缓和的余地,但实质上,被惩处者以后基本很难再在房地产这行发展了。
永久禁业造成的效果,其实也大抵就不过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