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如何维权?首先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是否符合社保税改的要求,要根据你本人的实际收入来判定,因为如果你本人的实际收入是比较低的水平,甚至是低于去社保的最低缴费标准,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如果说你本人的实际收入比较高,比方说是高过了最低标准60%的社保缴费基数,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就应该严格的执行,我们社保的缴费基数,比如说你的工资待遇是1万元,那么1万元所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是100%,所以说你的这个社保缴费基数就不能够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交费,而按照100%的基数来进行交费。
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对于我们来讲那么实际上社保待遇,要严格的根据本人的实际收入来决定,因为本人的实际收入所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才是真正符合社保税改要求的缴费标准,这样的话,对于我们员工本人来讲也是符合根本利益的,当然企业单位如果我们一定要这样做的话,那么税务部门在征收社保的过程中,应该来讲是会核查出来的,所以说税务部门会要求企业单位提高相应的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依据而界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的最低标准。而职工平均工资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企业用人单位提交的职工工资收入的工资表作为依据而计算出的社会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例如,你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3000,如果你的工资高过社会平均工资的,缴纳基数上限为3000*3=9000元,则你的缴纳基数为9000元。而你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缴纳基数下限为3000*0.6=1800元,则你的缴纳基数为1800元。如果你的工资在1800~9000元之间的,那你的工资就是你的缴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