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分红是 孳息

如题所述

1.哪些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后文会有详细解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哪些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下文有详细解释)
3.保单归属权如何界定?
父母购买的保单明确了被保险人是他们的孩子,即使是婚后买的,也是孩子婚后的个人财产。
4.年金保险很多都是带有分红或者投资增值功能的,这部分属于谁呢?
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带分红的夫妻一方的个人保险,其增值部分也属于其个人。
比起赠送其他可以投资增值的财产,保险更能保全孩子婚后的个人财产。
总结一下,根据以上法律规范的分析,保险产品属于谁呢?
1、婚前购买
很容易看出,只要保费是婚前所交,无论是父母的钱,还是孩子个人的钱,保单都属于个人财产,现金价值必定属于孩子个人所有。
2、婚后购买
父母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的(两全保险也如此),即子女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子女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生存保险和养老保险有点类似。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婚姻法》提到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没有法定的情况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个人出资有两种可能:如果用婚前个人财产缴纳保费的,算作个人财产,但更多时候婚后账户混同,而且用婚后工资购买,这样就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备注: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三种:
1、协商分割方式
2、退保后分割现金
协商不成,退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下面这种方法。
3、不退保,补偿另一半50%现金价值,保单继续有效
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3、保单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因为保单的增值部分,被视为孳息、自然增值更为合理,特别是年金返还,从保险产品的专业角度,属于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长寿风险的一种保险金给付,属于保险责任,更不应视为收益部分,因此年金等含储蓄、增值功能的保单,增值部分应视为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
送钱,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分一半;
送房子,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分一半;
送车子,车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分一半;
所以,送房送车都不如送一份受益人明确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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