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保险应该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针对你的三个问题,依次回答如下:
1、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第46、47条。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方面,只能要求补缴到社保,不能折现算给个人,应该你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因为社会保险费可以理解为:单位和你本人都“欠国家的钱”。
3、法律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单位有违法之处就允许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此请注意做好以下三点:
A、你不是“辞职”或者“申请”什么,而是“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日,可以通过EMS投递以保存证据。
B、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因为一旦造成损失,最后认定是你责任的话,该赔单位的还是你赔。双方最后应当有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工作交接已经完成”,这样对双方都好。
C、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事情,可以在协商和仲裁中一并解决,问题不大。

最后注意,办理离职时慎重签署一些文件,看清楚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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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5
1、新劳动合同法中支持你申请工作开始至合同签订日期前双倍工资及应缴社保。
2、补偿的保险应是现金,因为补交很繁琐,自己可以拿着去自己交。
3、劳动合同法不支持你公司的内部规定,扣押你的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起诉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