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底为缴费期。
徐州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要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及时续缴2020年度的医保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2019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如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续保缴费的,缴费到账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月1日以后续保缴当年度医保费的,设置6个月的等待期,缴费到账6个月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待遇(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除外)。
具体缴费标准为, 一般居民缴纳330元(指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缴纳310元;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由财政按原渠道给予补助(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证)。
扩展资料: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也不断提高,治疗感冒发烧等小病小症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并不会形成太大负担。但是,重大疾病仍然是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担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为一般居民尤其是贫困群众提高保障水平,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同时,提高老百姓负担不起的大病重症保障水平,使医保资金使用更精准,更有助于实现精准扶贫。
参考资料来源:徐州日报-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开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新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新闻网-《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