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津为例: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5.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天津市的普通高等学校已毕业考生;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7.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户籍在天津市,目前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第三学年(部分地区需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并于应届毕业年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全日制在校生大三(部分地区要求应届毕业)凭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地报考学历要求详见下表)
2.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如果申请人持部队院校毕业文凭申请,须提供军人服役的转业证明
3.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4.非全日制(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部分国考地区报考幼师同样需大专学历 具体以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部分地区要求本科学历,具体以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部分国考地区报考初中同样需本科学历,具体以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无论是师范类还是非师范类的人员,如要取得教师资格证,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语文专业(个别地区幼儿园)要求到二级甲等。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幼儿园笔试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笔试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笔试
科目一:《综合素质》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