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 )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认。A、项目经理 B、技术人员 C、值班人员 D、考核人员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有双方签字确认。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关于建筑工程的其他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