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 造事方和保险公司不愿意协商处理以及履行赔偿怎么办?

我是今年四月一号出的交通事故 对方是一辆渣土车 逆向行驶而且超速 所以在我正常行车过程中冲了过来造成事故 当时我被挂倒在地上(我方是三轮车) 整个人在公路上摩擦了近百米 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脸上和手上尤其严重 肉都被摩掉了几个坑 现在虽然已经长起来了也没有明显伤痛 但是在脸上和手上还是留下了疤痕 手上都已经形成瘤子了 对于女孩子来说 我肯定是想做后期的美容恢复的 所以费用就要对方赔偿(事故认定对方是全责)现在我们想结案 因为这个案子发生以后我就一直不能工作 不能晒太阳 动不动伤口处长的新肉就过敏 所以也多次去医院 为了方便结案的赔偿问题能有个标准 简单一些 我还去做了一个司法鉴定 但现在保险公司那边完全不认可司法鉴定里面定的赔偿款 一万二的后期治疗费用他们只愿意承担两千 两千块钱连我手上的伤疤都不能够恢复 后面伤口过敏入院治疗的费用他们也不承认(我本身不是过敏体质 从来没发生过什么过敏 车祸后才发生 过敏也只过敏车祸后的伤口地方 其它正常皮肤完全没有影响) 而车主到现在一句态也不表 只说按保险公司的来 意思也不想承担 先不说因为这个车祸我一直耽误到现在没办法工作 现在我们主动想协商结案他那边态度也不和善 保险公司愿意理赔多少就是多少 他自己一点都不想承担 我肯定就不能认同 我们现在完全没有任何办法 交警那边还有一次协调机会 但是我们一直多次和对方协商也一直没能有个结果 对方一直推到保险公司 和他本人说他就满嘴放飞机 底气比我们还硬 一点也没有诚意 我们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想请问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我这个情况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如果我只能通过起诉 该怎么走程序? 能不能有效的尽快结案

可以不评残,但是最终能得到的赔偿较少,发生交通事故正常的处理程序如下,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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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2
到事故发生地霍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要比理赔协商数额高一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02
觉得自己有理,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就到法院起诉,交警只能协调不能强制。
第3个回答  2017-12-02
只能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