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零售税和中国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美国零售税和中国增值税主要区别在:美国零售税是循环征收,每流转一次,就征收一次税的原则;中国增值税是一次性征收,第二次循环,符合条件,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了。
美国销售税
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对种类商品及劳务按其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课征的一种税。
目前,全美国已有46个设置了销售税,销售税已成为州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占州政府税收收入的40%以上。美国地方政府也征收销售税。销售税包括普通销售税和零售销售税。普通销售税以从事工商经营的个人或者企业为纳税人,以出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作为课税对象,采用比例税率。在美国开征普通销售税的州之间差异及变化较大。普通销售税以商品或劳务流转的全过程为征税环节,实行从生产到消费每流转一次,就征收一次税的原则。普通销售税的免税范围包括种子、化肥、保险费等。
零售销售税亦称特种销售税,是对商品零售环节的零售额所征收的一种税。美国税法规定,零售业者可以在商品售价之外标明应纳税额,作为商品的卖价。这表明,虽然税法规定零售业者是纳税人,但实际上税负通常由购买者负担。零售销售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各州规定不尽相同,最高税率达到10%。
中国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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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5
销售税是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对种类商品及劳务按其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课征的一种税,通常法律允许卖方在购买时从消费者那里收取的税款。
在美国,销售税基本上是州税,由州政府和其管辖下的地方政府县、市和区联合征收,联邦政府不收销售税。
第2个回答  2018-05-28


纳税人在美国,从事有形商品销售并提供与销售活动密切相关的一些辅助服务的零售商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大约40000个以上的零售商在美国(商店或其他卖家)在销售有形动产和提供相关服务对消费者国家销售税和当地的销售税,连同所有依照州销售税率和地方销售税税率的销售相结合。根据当地规定,零售商可以向国家税务局缴纳税款,然后国家税务局将当地政府的营业税转移到当地税务局。

零售商还可以向国家税务局和当地税务局缴纳销售税在销售货物时,卖方必须向消费者征收销售税。一般认为,商家的目的是暂时居住在一个地方或长期居住的个人(包括雇员、服务人员、独立销售或服务代理),或有财产的地方(包括存货、办公室和仓库),然后卖方与该地区“联系”。然而,“相关性”的定义在全国范围内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在销售税中产生了很多问题。

第3个回答  2018-01-25
一、美国的销售税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征收,联邦政府不征收销售税。
(1)纳税人
在美国从事有形动产销售、提供某些与该销售活动密切相关的辅助性劳务的零售商是销售税的纳税人。美国大约有40000多家零售商(商店或其他销售者)在销售有形动产及提供相关劳务时对消费者一并征收州销售税和地方销售税,即按照州销售税税率和地方销售税率合并的税率征收销售税。根据各地的规定,零售商可以把征收的销售税缴纳给州税务局,然后由州税务局把属于地方政府的销售税转付给地方税务局;零售商还可以向州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缴纳所征收的销售税。
如果销售者与某地有“关联”(nexus),即在该地实质性存在(substantial physical
presence),那么该销售者就必须在销售货物时对消费者征收销售税。通常认为,销售者为了经营之目的在某地有临时居住或长期居住的个人(包括雇员、服务人员、独立销售或服务代理商),或者是在某地有财产(包括存货、办公室以及仓库),那么该销售者就与该地有“关联”。但是,目前各地对“关联”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州经营在销售税方面产生了很多问题。
(2)征税对象、税率
销售税是对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和某些服务征收的税。第一,由于是对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征收,因此对不动产、股票债券等无形资产不征收销售税。第二,由于是对最终销费的有形动产征收,因此销售税是在零售环节征收,不适用再销售或用于后续加工的销售。大多数州对零售的定义非常广泛,赊买、分期付款销售、折价销售以及交换都属于零售的范围。第三,并不是所有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都要缴纳销售税。在这方面,各州有不同的免税规定。通常,对食品、衣服、药品、农用货物以及制造业所用货物一般不征收销售税。第四,从销售税的历史看来,通常是不对劳务征收销售税的,但是,近几年很多州扩大了销售税的征收范围,把诸如与销售密切相关的辅助性劳务纳入了销售税的征收范围。第五,各州对销售税税基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是对零售商的流转额征收,有的名义上是对购买者征收,有的是两种方法皆采用。征收销售税采用不同的税基,会对如何在发票、账单和收据上反映销售税税额产生影响。另外,尽管各州对销售折扣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办法,但是销售税采用不同的税基还是会对计算销售折扣额产生影响。
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1)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2)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