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是他欠钱了,你有欠条或者其他证据,法律是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不管欠债人是否露面,财产是否转移你都能要到欠款。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就算离婚了也还是有偿还义务的,我猜你存在的情况可能是欠条是男方写的,然后通过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女方。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当时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支出的,就算离婚了双方都还是有偿还的义务的。
然后要说明的是欠债人不露面。只要你有欠条,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最后要说明的是欠条的有效诉讼期是两年,你如果对方不主动还款,你要尽早采取法律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也就是离婚之前欠下的债务,那么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人离婚后将财产全部转移到夫妻一方名下的法院仍旧可以追偿,只是需要向原夫妻双方分别送达传票,除非债务是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所欠,且另一方能举证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如果是转移到了第三人名下则比较麻烦,举证比较困难,需要法院调查了。但是任然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追偿,如当事人无力偿还的可处拘留,如果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偿还,一旦拘留后想必他就会着急还钱了。
我建议你向法院起诉他们夫妻双方。至于后来他们离婚的时候怎么样约定,由他们夫妻来举证证明他们的约定是合法合理,而且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你债权人)的权利。如果有侵害你的权利的话,你可以提出约定无效或部分约定无效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