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跟别的公司的人发生口角,他们公司3个人将我打伤,我也反抗了,他们说他们也有伤,我去做了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方没有做鉴定,对方不同意调解,不愿意赔偿,现在派出所要上报分局处理了,派出所的民警说双方都要处理,因为对方也有伤,可能要拘留他们,但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他们打我难道我就不能反抗吗?反抗是不是正当防卫?有没有人知道分局会怎么处理这样的事件呢?
问题补充:关于对方的伤,我也没见着,当时很乱,我也记不清有没有打他们
我只是跟一个人发生口角,他们同事过来两个人看见了,就上来要动手,我说不要在这打架,他们不听,就打起来了,当然我肯定打不过三个人,基本没有还手的能力,他们跟警察说他们也挨打了,但是我没见他们哪挨打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