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凭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海关完税凭证)依票面列明的增值税额申报抵扣。
2、并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除报送纸质资料外,随同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给税务机关,不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进口增值税计算方法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通用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