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低于100万的县级市属于四线城市
城市级别按人口数量划分标准: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三级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中小城市。
四级城市:除以上三级以外的其他城市。
扩展资料:
中国城市行政级别分为6级
1级:副国级,香港,澳门2特区(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社交,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如奥运会等,高度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英文名称和发行自己的货币==)
2级:正省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3级:副省级:15个副省级城市(包括9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西安
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5级:正地级:一般地级市
6级:副地级:省直管县级市
7级:正县级:一般县级市
参考资料:图书馆城市级别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