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8-27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8-27
担保人不是随便可以担保的,金额不多的话,怎么都好办,金额大,欠债人不还钱,或出逃了,找不着,要债人就会找担保人要债,法律都支持找担保人的,因此不要劲易帮别人担保,一旦出现多种情况下,就是找担保人,要是立了证据,铁定找担保人要债的,我不知道欠钱数额大不大,要大的话,立即报案找法院,冻结欠债人的所有财产,立案处理。
第3个回答 2020-08-27
欠债人不还钱,担保人就需要帮他还款。
这就是担保的作用。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4个回答 2022-04-05
有必要啊,如果说现在的人他没有及时的把款项还回去的话。那担保人他就有连带的责任。那债主就会找到担保人要求他去还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