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总量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年龄要求:
01、02岗位:本科学历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在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在1994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03-07岗位: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01、02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
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
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
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