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工地不赔偿怎么办

如题所述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工伤得到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承担赔偿责任,农民工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该条例规定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时限需要延长,需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根据属地原则,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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