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源,省外高校应届生毕业,回山东就业,但是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想把户口档案转回山东,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6-14
34.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单位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内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5.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3)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