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来说,首先要确定一下自己所涉及的这个纠纷是否是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法院都会受理的。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比如说有些纠纷是需要先经过行政复议的,如果在出现了纠纷之后并没有经过行政复议,而是直接去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还有就是在一些合同纠纷当中,如果双方已经选择了仲裁机关,那么再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同样也是不会受理的。
作为原告来说,在打官司之前肯定是要确定一下被告的具体身份。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可笑,但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准确的确定对方的身份,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即便有的时候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但由于被告人身份的模糊,所以也有可能驳回起诉。另外在同一个案件当中,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好几个被告,这其实也是比较常见的。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在审判的过程当中都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所以这个时候政治就比较重要了。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一般我们都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原告需要提前准备好很多的证据才行。如果证据没有搜集到位,就匆匆忙忙的提起诉讼,那这种行为是相当不明智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自己先去调查举证或者是委托律师进行调查举证,然后再根据自己搜集到的这些证据来决定是否起诉或者说来决定到底怎样去诉讼。
在诉讼的时候并不是去任何法院都可以的,一般要选择对本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来提起诉讼。如果你所选择的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法院会告知我们得去别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就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