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计时,发现中标价中存在不平衡报价,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你的实际价是怎么得来的,我觉得,实际价应该参照暂定价认价程序来确认。经过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价格可以直接进入决算。我认为决算总价=中标价-中标价中的暂定价+认定后的实际价。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平均下浮的报价,如果投标单位采用的是不平衡报价可以采用决算价=中标价-发标时的暂定价*下浮率+认定后的实际价。当然甲方还可以采取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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