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关注民生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如题所述

党中央提出,要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如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成为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如何把履行检察职能和关注民生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是做好检察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也就是说,关注民生,检察工作应有所作为。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国家法律监督中有自已的职能和责任,要关注民生,首先要充分认识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始终把它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职责来看待,尽职尽责抓落实。一是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检察工作始终要把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作为首要任务,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这要求做到,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主动参与打黑除恶斗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职责,在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具体案件上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做到当宽则宽。 二是要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依法坚决打击和预防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例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帮助有关行业和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预防犯罪,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三是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案监督,要切实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解决打击不力和保障无辜者不受追诉的问题;侦查监督,要切实监督纠正违法侦查、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问题,最大限度的在追究犯罪的同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审判监督,要切实坚持宪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原则,在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审判的同时,对认定事实和实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坚决行使法律监督权,力求保护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健全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健全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机制,主动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案件;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要坚决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出)抗诉,对法院正确判决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从加强监督、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出发,积极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对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要及时办理,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联合接访制、带案下访制。对所有信访举报案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取信于民。首先,要注重人性化接待,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如接待当事人时,为当事人泡上一杯茶,对接待老年当事人时,要表示对长者的尊重,提问时放慢节奏。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做到“交心、关心、细心、耐心”,积极落实“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促使涉案未成年人早日走上自新道路。其次,要注重形成合力,多渠道、多途径为群众排忧解难。(1)、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提审、讯问中要做到:问清家庭情况,有无需要抚养、照顾人员;问清生活情况,有无正常经济生活来源;问清身体状况,有无重大疾病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尽力解决其生活困难。同时,注意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风俗习惯;注意对患病的给予适当照顾;注意做好家属的疏导、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与配合。(2)、积极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做好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努力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确保公平正义。(3)、积极维护证人、举报人合法权益。完善保密制度,有效保护证人、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4)、完善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且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对达成协议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第三、应注重联系群众,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工作中要坚持定点联系社区制度,深化“结对共建”、“结对帮困”活动,倾听社情民意,协助社区解决涉法问题;要在社区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接受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疏导化解矛盾,促进平安小区建设;要推行到街道社区下访、巡访制度,确保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发挥检察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第四、应加强与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落实物质帮助、医疗救治、心理咨询等具体措施,努力拓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渠道和空间,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对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做好案外延伸工作,对民事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探索“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解决办法,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二、 大力加强机制保障建设,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检察机关要在关注民生上有所作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要有机制作保障。一是要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坚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非常必要,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必然要求。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调研与论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检察机关要在前些年检察改革取得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体制的基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检察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认真研究和积极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二是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检察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公正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检察制度治本的一项措施,以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为内容的人本化、信息化、规范化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理念为支撑、制度为基础、执行为关键、信息为平台的四位一体工作思路,立体构建,整体推进,才有更大的推动力。三是要全面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将一体化机制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主要措施、相关保障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项检察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检察制度有益探索和实践,是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而推出的改革新举措。基层院在实行一体化机制时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新精神,使这一改革成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四是要创新管理规范化机制。从创新机制和管理规范化入手,要在检察业务流程规范、目标量化考核规范、内部监督制约规范、职业纪律道德规范、执法过错追究规范等各个方面形成规范化文本,用管理规范化的制度约束人比“以人管人”规范。建立了管理规范不等于在实际工作中就能够全面落实。这时内部监督制约非常关键。检务督察、案管中心、量质化考核办、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等工作则是在结合平时对案件质量规范检查为重点的抓落实,及时解决执法不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显示出自身的价值。不同部门实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将促进各项管理运行规范的执行和完善,使办案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综合考评规范以及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规范形成了系统、严密和有序的轨道,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自觉性,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将检察工作向公正高效权威推进。三、大力加强人力保障,全面提高队伍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十七大和胡总书记的指示,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指明的方向,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日常工作中强化人力保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贯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要注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使广大检察人员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群众观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要高度重视检察队伍的业务建设。只有具备全面、过硬的业务素质,才能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就要高度重视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开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业务培训;要提高检察官的职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就要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精通法律、更新知识、努力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以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此同时,必须坚持从严治治院,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徇私枉法、滥用检察权、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开展“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活动,既要把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结合起来,又要时刻对权力心生敬畏,常思念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去非方之想,常修为官之德,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为,做一个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法纪底线的检察官;还要勇往直前,“敢”字当头,不怕闲言碎语,不怕困难挫折,勇于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在艰苦性工作条件下的扎实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官形象。四是要有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配套措施。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虽然做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法宝,但新的时期、新的挑战、新的情况、新的要求不断展现在我们的现实面前,坚定信念、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仅凭在空头政治说教水平上,还需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作保证,如检察官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福利待遇等也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有所改善,执法活动的经费需要保障,这都是做好检察工作,关注民生所必需的配套措施。四、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社会效果为目的。既要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积极保障人权,使办案达到最佳效果。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扩大和解、息诉等司法手段的运用,使犯罪人员真正认罪服法,尽可能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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