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持户口本到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然后他会告诉你过多久来拿
追问可是我的档案被村委封了,去开了申请,派出所只说电话通知,好久了也没有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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