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编组计划的违反列车编组计划的情况

如题所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另有规定外),均为违反列车编组计划:
1.技术直达列车和全部组织的装车地直达列车的车流,编入直通、区段、摘挂和小运转列车;直通列车的车流编入区段、摘挂和小运转列车;区段列车的车流编入摘挂和小运转列车。
因为这种把远程车流编入近途列车的做法,势必造成远程车流在沿途技术站重复改编,延缓货物运送和车辆周转,打乱站间分工。但对于装载超限货物的限速货车,虽属直达、直通、区段车流,亦可利用摘挂列车挂运,而不算违反编组计划。
2.直通、区段、摘挂和小运转列车的车流,编入直达列车;区段、摘挂和小运转列车的车流,编入直通列车;摘挂和小运转列车的车流,编入区段列车。
这种把近程车流编入远途列车的作法,其后果必然使远途列车在有关技术站提前改编,同样延缓货物的运送和车辆周转,破坏站间分工。但为了加速中间站到发的仔牲畜、鱼苗、薯秧等快运货物的运送,可优先用直达、直通、区段列车挂运,而不算违反编组计划。
3.未按规定选分车组或未执行指定的编挂顺序(由于执行隔离限制实难兼顾时除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分组列车和按规定选分车组的单组列车,未选分成组。
(2)应按站顺编挂的摘挂列车,未按站顺编挂。
(3)指定连挂位置的车组,未按指定位置连挂。
发生上述情况,将打乱站间分工,造成有关站作业困难,延长停留时间,降低运输效率。
4.未按规定的重、空列车数开行。这里所说的规定的重、空列车数,不是泛指某区段开行的一般的重、空列车数,而是在列车编组计划中特殊规定的列车数。例如,为缓和枢纽能力的紧张状况,规定发往枢纽地区并按特殊要求编组的重列车数,以及为保证邻局始发直达列车的装车,必须经由某分界站交出的空列车数。上述重列车数超出和空列车数交出不足,都算违反列车编组计划。
5.未按补轴、超轴规定编组列车。列车在变更重量和长度的车站补轴时,应尽量用与该列车编组内容相同的车流补轴,或者按规定补轴。
如图1所示,A站编组A—丁直达列车,编组内容为丁站卸。在甲站补轴时,应尽量用丁站卸的车流补轴,如果无丁站卸的车流,编组计划又规定可用丁站以远的车流补轴时,则可用该车流补轴。如果未用丁站卸或丁以远车流补轴而用其它车流补轴时,则违反了编组计划。如果甲站不编开到达丁站的列车,则应用最远到达站,但不远于补轴列车解体站的车流补轴,即用丙到达站车流补轴,若用乙或戊到达站车流补轴,也是违反列车编组计划。
6.违反车流经路,将车辆编入异方向列车。因为在编组计划中,根据各方向区间通过能力、运输距离、列车重量标准和运行速度等因素,规定了各支车流经济合理的经路。如果车站不按规定的经路编组,将加剧通过能力的紧张状况,增加有关技术站的作业负担,降低运输效率。例如,对有平行经路的车流,未按规定的经路编组或错误的将上行车流编入下行列车等,都算违反编组计划。
7.未达到编组计划规定的基本组重量、辆数或长度。例如,甲-乙区段的列车重量标准为3200t,乙-丙区段为2500t,丙-丁区段为2000t,由于重量标准不统一,在列车编组计划中规定甲-丁的直达列车基本组为2000t,甲站用乙站及其以远700t、丙站及其以远500t分组补轴,如图2所示。
如果甲站编组甲-丁的直达列车,基本组只编了1500t,未达到规定的基本组重量,势必造成乙站补轴或改编。若乙站无车流补轴时,还有可能拆散这一直达列车,因此算作违反列车编组计划。
8.始发直达列车不符合编组计划规定的编组方法。如图3所示,A站到己站及其以远车流应在甲站集结,编入甲-己技术直达列车;到丁站和庚站及其以远的车流应选分成组,编入到丁站解体的直通列车。如果A-丁始发直达列车里挂有己站及其以远的车流,则不符合编组计划规定的车流到达站;如果把丁站及其以远和庚站及其以远的车流混编在一起,则不符合列车的分组办法。这两种情况都算做违反编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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