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1号来到一家饭店上班,我在12月15日提出辞职,1月15日离职,老板同意啦,我问老板给我清工资吗,老板说要等到1月30号才给我清1月1号~1月15号,这合理吗,为什么要脱我半个月那。
这是一个私人开了饭店,没有什么结算日我应该怎么办
我要1月十五号回老家,我不能等到1月30号再回来拿工资吧,我就是想1月15号把工资拿走,就是这样合乎劳动法吗,要是能协商好,我还问这个干嘛
谢谢